潢政办〔2012〕3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2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潢川县2012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潢川县2012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2〕40和42号文件继续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3号)精神和《信阳市2012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信政依法办[2012]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行政执法作风和推进依法行政为目的,通过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纠正不落实、不全面或不正确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等问题,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处罚权的滥用,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
二、检查内容
1. 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体现裁量标准并执行适用规则。
2. 行政处罚是否落实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3. 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是否一致。
4. 罚款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5. 行政处罚是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6. 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法保管和处理查封、扣押物品。
7.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做到同案同罚。
8. 其他相关事宜。
三、实施步骤
(一)部门自查。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2011年10月1日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并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将该表与自查报告一并提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于7月下旬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统计报送的行政处罚卷(每个部门20卷,不足20卷的,全部检查)进行抽查。
(三)问题整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问题单位,各问题单位要逐一整改,并限时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复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是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按质、按时完成自查、检查任务。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选配对实施行政处罚有经验的人员,依法对案卷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汇总。各部门在评估本部门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情况时,要科学归纳,认真汇总,确保数据、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联系人:张能健 蔡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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