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2〕45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斋节对回族职工放假一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8月19日(农历七月初三),是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照国家《城市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开斋节回族职工放假一天,工资照发,个别单位或部门若因特殊情况对回族职工放假确有困难的,要补发其一天工资。望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