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2〕7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2年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根据《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潢政办〔2010〕58号,以下简称《考核通知》)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具体内容
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核通知》的规定,内容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下列情况:
(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备案情况(20分)。本项包括:1、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2、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及合法性审查情况。3、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制定情况。4、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和范围参考附件1)。
(二)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40分)。本项包括:1、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达100%。2、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3、各种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按时办结率达100%;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和行政执法投诉,按时受理率、办结率达100%。4、依法及时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情况(20分)。本项包括:1、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赔偿、协助应诉、协助行政复议调解等义务,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诉讼胜诉率达90%以上。2、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得到落实。
(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情况(20分)。本项包括: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组织,行政首长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措施。3、领导干部学法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 “五落实”。4、法制机构的建设和作用得到发挥。5、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
二、认真准备及时提交有关文件、案卷和材料
做好201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需要各被考核单位提交下列文件、案卷和材料:
(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方面。1、已经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2、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的文件、会议纪要,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方面的文件(由被考核单位自行选定2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整材料报送)。3、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底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样式见附件2,供抽查使用)。规范性文件目录文号应当连续,不应当中断,并且应当按照文种排列。
(二)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方面。
1、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底办结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包括部门管理机构、部门管理所站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内容和样式见附件3,供抽查使用);未办理上述行政执法事项的单位,提交对本系统、本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顿整改等方面的情况。2、贯彻潢政办〔2012〕36号文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的文件、材料。3、本部门上年度开展依法行政内部考评的文件、材料。4、本部门健全内部制约监督制度的文件、材料。
(三)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1、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底已办结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目录(样式见附件4,供抽查使用)。2、行政首长重视、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情况。3、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情况。
(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方面。1、行政首长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2、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3、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情况。4、部门办公会议学习法律的会议纪要(每季度至少1次)。5、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6、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情况。7、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发挥其作用的情况。
(五)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底依法行政工作被县级以上机关作为经验推广的文件;依法行政工作获得市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的文件、奖牌和材料等。
上述文件、材料应于2011年1月20日之前提交县政府法制办。无正当理由不提交文件、案卷和材料,使考核工作无法正常、公正进行的,该单位的相应项考核不能得分。
三、考核的方法
(一)自我考核。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自查。县直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内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7〕93号)的要求,做好内设机构及下属局、所、站的考核工作。
(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集中评查。对被考核单位提交的文件、案卷和材料,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聘请专家和实际行政执法工作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的集体评查。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和运用
(一)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依据被考核单位报送的材料对照量化标准打分(标准见附件5),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年度内没有实施考核项目列出的考核内容的(按要求应当开展的工作除外),按每项考核内容所占分值的60%计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单位所得总分基础上适当加分,但不累积加分: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举措被县级(含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发文件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创新型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有借鉴意义,值得总结推广的,加5分。
(三)根据《考核通知》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完成目标以上等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规定,引发群体事件或者事故的;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引发恶劣影响事件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对矛盾纠纷协调解决不及时,导致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的;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害的其他情形。
(四)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报县政府,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通报,对涉及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考核工作的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文件、案卷和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全面和实事求是原则,既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案卷、文件和材料,又要防止遗漏,促进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联 系 人:张能健 蔡金磊
联系电话:3959191
附件:1. 重大行政决策(参考)
2. 县直部门文件目录表(样式)
3. 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样式)
4.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目录表(样式)
5. 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量化标准表
附件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参考)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涉及企业利益、群众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措施。
3、以单位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4、动用大额安排、大额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5、行政检查、行业整顿整治。
6、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2
县直部门文件目录表
报送单位印章 报送日期:2013年月 日
制定机关 | 文 种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例1: 县工商局 | 潢工商 | 【2011】37号 | |
【2012】1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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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工商办 | 【2011】37号 | | |
【2012】1号 | | ||
… | | ||
潢工商文 | 【2011】37号 | | |
【2012】1号 | | ||
… | | ||
例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潢人社 | 【2011】37号 | |
【2012】1号 | | ||
… | | ||
潢人社办 | 【2011】37号 | | |
【2012】1号 | | ||
… | | ||
例3: 县食品药品 监管局 | | 【2011】37号 | |
【2012】1号 | | ||
… | |
附件3
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
报送单位印章 填报日期:2013年月 日
案卷类别 | 序号 | 实施机关 | 案卷名称 |
行政许可 | 1 | 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 例:××申请餐饮服务许可卷 |
2 | | | |
… | | | |
行政处罚 | 1 | | |
2 | | | |
… | | | |
行政确认 | 1 | | |
2 | | | |
… | | | |
行政强制 | 1 | | |
2 | | | |
… | | | |
行政裁决 | 1 | | |
2 | | | |
… | | | |
行政征收 | 1 | | |
2 | | | |
… | | |
附件4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目录表
报送单位印章 填报时间:2013年月 日
序号 | 案 卷 名 称 |
| 例:X X 不服X X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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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量化标准表
1 |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备案情况(共20分) |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制度,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 ①重大行政决策未听取意见或应当举行听证而未举行的,每项扣1分; ②重大行政决策未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每项扣1分; ③重大行政决策未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每项扣1分; ④未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每项扣1分; |
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程序,内容与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不抵触,并按时、规范报送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 ①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每件扣1分; ②规范性文件内容与上位法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每件扣1分;经指出逾期未改正的,每件加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每件加扣2分; ③规范性文件未按时或者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每件扣1分;规范性文件未报送备案的数量超过本机关应报送备案总数1/4的,扣2分; ④未按规定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扣2分; | ||
2 | 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共40分) | 依法行使权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 ①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③作出的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④没有按照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事先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体现裁量内容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⑤没有依法告知权利、亮证执法、应当听证未听证、事先处罚告知书未送达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⑥没有执行主办人,法制审核、重大处罚决定、处罚减免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⑦错误认定违法等次的,每次扣2分; ⑧错误适用法律的,每次扣2分。 |
落实层级监督制度,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 ①未制定和落实各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 ②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扣2分; ③本级部门存在的严重执法违法问题发现后,未予查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扣2分; ④未按时办理上级行政机关转办、交办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
3 |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 工作情况 (共20分) | 完善并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①未落实各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经责令,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每发生一起加扣2分; 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
依法参与行政应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 | ①不依法进行答辩、出庭应诉或不履行法院裁定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不依法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赔偿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4 | 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共20分) | 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 ①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 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不力的,扣2分; ③未向县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2分; |
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 | ①未制定年度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的,扣2分; ②年度信息上报数量未达到1条的,扣2分; ③年度上报信息被县级以上媒体采用未达到2条的,扣2分; |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制度。 | ①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或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2分; |
县政府对县直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量化标准表
1 |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备案情况(共20分) |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制度,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 ①重大行政决策未听取意见或应当举行听证而未举行的,每项扣1分; ②重大行政决策未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每项扣1分; ③重大行政决策未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每项扣1分; ④未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每项扣1分; |
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程序,内容与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不抵触,并按时、规范报送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 ①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每件扣1分; ②规范性文件内容与上位法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每件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每件加扣2分; ③规范性文件未按时或者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每件扣1分;规范性文件未报送备案的数量超过本机关应报送备案总数1/4的,扣2分; ④未按规定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扣2分; | ||
2 | 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 (共40分) | 实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向本级政府报送考核情况。 | ①未对本部门所属机构和本系统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扣2分; ②未向本级政府报送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扣2分;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 | ①继续实施已明令取消的审批和收费项目的,扣2分; ②未按规定,擅自增加办理条件或申报材料、增设办理程序、延长办理时限的,扣2分; ③未依法受理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的,扣2分; ④行政许可文书不齐全、不规范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 ||
依法行使权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 ①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③作出的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④没有按照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事先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体现裁量内容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⑤没有依法告知权利、亮证执法、应当听证未听证、事先处罚告知未送达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⑥没有执行主办人,法制审核、重大处罚决定、处罚减免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⑦错误认定违法等次的,每次扣2分; ⑧错误适用法律的,每次扣2分。 | ||
落实层级监督制度,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 ①未落实各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 ②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扣2分; ③本级部门存在的严重执法违法问题发现后,未予查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扣2分; ④未按时办理上级行政机关转办、交办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
3 |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 工作情况 (共20分) | 完善并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①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②未落实各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③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经责令,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每发生一起加扣2分; ④未在法定期限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
依法参与行政应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 | ①不依法进行答辩、出庭应诉或不履行法院裁定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不依法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赔偿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4 | 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共20分) | 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 ①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 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不力的,扣2分; ③未向本级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2分; ④行政首长未落实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扣2分。 |
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 | ①未制定年度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的,扣2分; |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制度。 | ①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或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每少一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