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6〕37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潢川县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
推进战略重组实施方案
2004年以来,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过程中仍存在着历史包袱重、企业“小、散、弱”、机制不活、产权不明晰、产权制度改革不规范、企业融资难、主渠道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等问题。
为巩固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成果,认真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的意见》(信政〔201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各项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促进稳定,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有利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以完善我县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战略重组。通过规范政企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体制机制,使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通过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来促进我县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实现由产粮大县向粮食经济强县的跨越。
(二)主要目标
1.战略重组目标。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原则,结合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实际,进一步发挥现有的潢川县黄淮粮油集团公司(总公司)作用,实现真正由总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全县所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国有总公司,要不断发展壮大,打造成区域性的现代粮食企业集团。在总公司的统一管理下,通过战略重组,逐步过渡到设立一家或几家中心粮油购销公司,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2.完善产权制度目标。一是要严格实行政企分开。二是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四是建立和创新企业管理和经营体制。五是明晰产权关系,主要是对土地性质及相关证照依规进行变更登记。
二、操作程序
(一)做好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各企业按照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的摸底、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粮食局统一委托中介机构逐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二)做好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由县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三)制定完善产权制度和战略重组方案。在县里制定的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企业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四)各企业工作方案应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上报审核批准。
(六)企业按照审核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七)总结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粮食及国土、住建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具体负责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工作,确保完善产权制度和战略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实施
1.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各司其职。县粮食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负责向县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县粮食局是这次粮食企业改革的主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国有资产的确权登记和监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对国有资产处理和土地出让金的监管使用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对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的核准、评估、认定和出让工作;负责对企业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工作。县房管中心负责对企业的房屋产权证的变更登记工作。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县农发行负责原企业土地证、房权证抵押贷款的清理登记工作和完善产权制度后的信贷管理措施制定工作。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五证合一”的变更核发工作。
2.各国有粮食企业要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依法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批准后实施。
3.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
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经重新评估作价确权认定后,仍由县政府授权县粮食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和管理。县粮食局负责原企业的房产证、土地证清理收集工作。
(四)实现政企分开
按照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文件要求,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实现政企分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参与粮食经营,不直接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向企业摊派任何费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经费,按照要求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各国有粮食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由河南黄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五)落实政策
1.改制企业占用的原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县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由国有划拨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性质,土地出让金地方留存部分全额用于安置职工。
2.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企业资产转让收入上缴本级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困难。
3.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需办理的工商 、税务变更登记及水电、土地、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过户手续,近年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免收的行政性收费一律免缴;改制企业产权名称变更未发生现金流量的资产过户,可不视为交易行为,依规变更登记;其他的各项收费,属政府部门收取的,只收取工本费,属中介机构收取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最低标准收取。
4.财政税收信贷支持。县财政要整合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相关的涉农资金,支持粮食企业发展。税务部门要按照要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继续享受原国有粮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困难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给予信贷支持,尤其是农业发展银行,一定要对产权明晰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给予大力支持,用足用活信贷政策,帮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六)健全管理机制
对现有的黄淮粮油集团公司要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总公司章程,对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进行重新改选、补选。要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发挥总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用2-3年时间把总公司运作成为区域性的现代粮食产业集团公司。鼓励总公司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多元化粮食产业发展模式。总公司要尽快制定出具体的管理、经营措施和发展规划,经县粮食局审核把关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七)严格规范改制程序
1.各企业要制定具体的改制工作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解决债权债务方案,按程序进行审议通过后,报县粮食局研究同意后再进行上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制定公司章程,成立股东大会,建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规范运作。
3.建立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全面加强企业风险管理。要建立和规范企业用工、分配、财务、统计、安全生产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企业家作用。要建立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新机制。要建立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要建立企业文化建设制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领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各乡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的重要性,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工作。各粮食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妥善处理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进程。
(二)认真落实政策。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改革支持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对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重组扶持措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国有粮食企业营造良好环境,共同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三)规范工作程序。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统筹推进。各企业要把改革与当前粮食购销、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放心粮油”等各项粮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同步推进,通过改革,进一步促进全县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严肃各项纪律。要严明政治纪律,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确保改革稳定、有序。要严明财经纪律,保证在改革工作中资产、资金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政策性粮油的安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一切依法按政策、按程序办事,不得乱开口子、暗箱操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坚决纠正,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各项纪律的执行来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顺利完成。
(六)确保改革稳定。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和战略重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办事处要密切关注,大力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疏导,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稳定进行,圆满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附件:潢川县完善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潢川县完善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
推进战略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 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胡 峰(县政府副县长)
胡 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世成(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新卓(县政府督查专干)
余璞民(县粮食局局长)
朱永静(县发改委主任)
熊永培(县财政局局长)
刘春明(县人社局局长)
肖 伟(县国土局局长)
张 健(县住建局局长)
彭长海(县房管中心主任)
祁兴兵(县农发行行长)
黄宏斌(县工信委主任)
邬志忠(县环保局局长)
姜家清(县国税局局长)
梅 冬(县地税局局长)
叶红兵(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振国(县国资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粮食局,余璞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振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