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3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财税收入目标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县直相关部门:
《潢川县财税收入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潢川县财税收入目标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征管单位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我县财税收入计划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对“一财两税”部门收入目标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度财税收入目标考核任务,以县政府下达的地方级收入计划为准。如在年度执行中因税收政策变化及收入级次调整所引起收入的增减变动,按县人大常委会批复调整后的收入任务考核。
二、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基数奖:完成年初县政府下达的地方级收入目标任务,按全口径入库收入的0.5%计算基数奖。
2.超收奖:完成年初地方级收入任务超收比例在5%以内的,按超收额的20%计提奖励;超收比例达6-15%,按超收额30%计提奖励;超收比例达15%以上的,按超收额40%计提奖励。超收奖励按地方级收入分段计算。
3.均衡进度奖:采取季度考核办法,季度收入达到全年均衡进度的,每季度奖励30万元。
4.嘉奖:对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县政府给予通令嘉奖。
(二)惩罚办法
对完不成年初目标任务的,取消年度内各项表彰和奖励,均衡进度奖由县财政在次年的奖励资金中扣回。
(三)奖金计提范围
国、地税部门按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计提,财政部门按财政总收入目标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拨款办法
1.基数奖、超收奖在次年第一季度考核兑现;均衡进度奖于每季度终了后考核兑现。
2.以上奖励资金全额由县财政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一财两税”部门要牢固树立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调动全员抓收入的积极性,做到目标任务分解到人,人人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二)摸清税源,堵塞漏洞。
国、地税部门要对我县税源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清查,突出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控,特别是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的筛查,摸清税源底子,筛选、归类,建立台账,逐一制订相应的征管办法,跟踪问效,扎实征收,堵塞收入漏洞,确保税款及时缴库。
(三)加强协作,深挖潜力。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加强政法、财政、税务、发改、工商、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收入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交换涉税信息,认真分析收入变化形势,严厉打击偷逃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税收秩序;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促进依法治税的與论环境;加强与各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深挖收入潜力,确保财税收入不断增长。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