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37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潢川县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河南省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办文〔2016〕49号)以及《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信阳市标准化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信政办〔2016〕138号)精神,为加强对全县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和全县标准体系建设,县政府决定建立潢川县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标准化工作,提出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加强对重要标准的实施后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可不定期召开由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标准协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进行研究和协调。
(三)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审定。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 浩(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刘 斌(县政府办副主任)
叶红兵(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成 员:蔡晶磊(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爱伟(县发改委副主任)
贾天明(县科技局副局长)
梅利平(县工信委副主任)
张振国(县国资办主任)
张剑琴(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永辉(县劳务办副主任)
芦宇海(县卫计委副主任)
高伟俊(县旅游外侨办副主任)
谢卫东(县粮食局副局长)
徐 均(县安监局副局长)
高富先(县林业局副局长)
简正武(县烟草局副局长)
余 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汪志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戚福义(县商务局副局长)
万 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锐(县住建局副局长)
詹 建(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胡传中(县农业局副局长)
鞠明海(县畜牧局副局长)
袁道明(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 杰(县公安局副局长)
方立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监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叶红兵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