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7〕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在“三重一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21位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三重一大”工作,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创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106国道改线、东方国际物流港、豫南国际商城建设,社会稳定、电网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公共事业服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县政府决定:
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环保局大气办主任杨廷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搏2位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文明办副主任胡煜昊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会主席郝少辉、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股股长高晓军2位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商务中心区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春申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陈继明、县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委吴本兵2位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106国道改线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弋阳办事处副主任陈张贵,定城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胡传文2位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东方国际物流港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弋阳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罗正华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豫南国际商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定城办事处主任李军、县人民检察院工会主席汪家勋2位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社会稳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晋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电网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国网潢川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厚林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城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六城联创办公室督导组组长李敏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汪少斌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陈伟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安监局原局长郑先刚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城市公交体制改革和公交系统发展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杨博同志记三等功。
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付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黄建新,付店镇原镇长晏楠2位同志记三等功。
县政府希望上述21位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学习先进,立足本职岗位,努力争先创优,为全面建设“富强、宜居、和谐、生态、活力”潢川而努力奋斗!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