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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7-05-23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名        称潢政〔2017〕12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县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潢政〔2017〕12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县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10:09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2017〕1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县建设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2017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县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潢川县林业生态县建设提升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认真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潢川林业生态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坚持植树造林和花木生产两手抓,着力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坚持全面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步伐,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县建设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秀美潢川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

1.建设林业生态林和林产工业原料林9000亩。①完成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5600亩(含外资造林600亩);②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1000亩;③完成林产工业原料林2400亩(外资造林)。

2.完成中幼龄抚育5400亩,全部为外资项目。

3.完成花卉苗木10000亩。

4.全县义务植树45万人次,义务植树200万株。

5.继续实施“森林进城、花木围城、园林美城”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打造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工作重点

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主题是:做好林业生态建设、花木产业、茶产业“三篇文章”,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即领导示范工程、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美化工程、茶产业工程。

1.领导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组织形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建好绿化示范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人创建100亩绿化示范点,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创建规模在50亩以上绿化示范点。全县建好200亩以上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和200亩以上的义务植树基地各一处。

2.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在南部浅山丘陵区和中北部平原低洼易涝区,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增加森林植被,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要把绿化重点放在国道、省道、县乡道、高速连接线等窗口路段,要着重抓好沪陕高速绿化、京九大道绿化的完善提升,突出抓好潢上路、潢江路等干线公路的绿化美化,加大常绿树种的比重,提高绿化美化品位,全力打造靓丽的生态景观通道,使之成为精品路段的绿化示范工程。

4.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美化工程。与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相结合。以社区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宅旁为重点进行组团式、立体式绿化、美化,以乔灌木为主,乔灌木比例达到75%以上,外侧生态防护林带要在20米以上,内侧道路两侧至少要各栽植1行乔木,使社区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各乡镇、办事处要重点绿化首集所在地,绿化1-2个农村社区。

5.茶产业工程。把茶叶发展规划与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在南部山区、河流及水库周围等适宜种茶的地方,优先安排种茶,改造和完善老茶园,努力扩大茶产业基地规模。同时要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加快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开发,进一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

四、时间要求

1.2017年2月底前完成整地、挖穴任务。

2.2017年3月25日以前完成栽植任务。

3.2017年3月下旬,组织春季检查验收。

4.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林业育苗、花卉生产任务。

5.待省、市核查验收后,秋季对新栽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再次进行验收,并作为兑现政策和奖惩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

把林业生态县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视林业、支持林业、大办林业的有效激励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场)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创新机制

坚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发动全县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承包造林,充分调动方方面面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政策扶持

1.省级奖补。省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标准为: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外资项目造林除外),人工造林400元/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400元/亩;林业产业工程和山区及平原生态营造林工程外资造林项目按有关标准补助。

2.县财政奖补。①林业产业工程和山区生态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凡外资项目造林,县财政另外按不同树种分别补助85、91、125元/亩,中幼龄抚育27元/亩。②沪陕廊道绿化建设土地租金县财政每亩补500元。③承担义务植树基地200亩建设任务的公司或个人,县财政补助3万元。④根据实际完成的造林面积,县财政按每亩10元对乡镇补助,主要用于乡镇督导、自查、作业设计等费用。⑤加大对任务完成好的奖励力度。凡是年终对任务完成好的和在省、市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办事处,年终将给予1—3万元奖励。年终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办事处,通报批评。

(四)强化督查

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列入 “三重”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植树时期,各乡镇、办事处要每5日向县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度。县联合督查办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表:潢川县2017年度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场)任务分配表

 

            

附表

潢川县2017年度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场)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类别


乡镇  

建设总规模

造      林      总      规      模

小计

生态林和林产工业原料林营造

苗木花卉

小计

中幼林抚育工程(外资)

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含外资600)

林业产业工程(外资)

合 计

24400

9000

1000

5600

2400

10000

5400

5400

春申办事处

330

30

 

30

 

300

 

 

老城办事处

300

 

 

 

 

300

 

 

弋阳办事处

350

50

 

50

 

300

 

 

定城办事处

330

30

 

30

 

300

 

 

双柳镇

2100

1100

 

700

400

400

600

600

仁和镇

2700

1500

 

500

1000

600

600

600

白店乡

2600

1200

100

1100

 

800

600

600

江家集镇

1700

700

100

600

 

500

500

500

传流店乡

1060

260

100

160

 

400

400

400

卜塔集镇

750

150

 

150

 

600

 

 

踅孜镇

450

150

 

150

 

300

 

 

来龙乡

450

150

 

150

 

300

 

 

魏岗乡

2850

1950

150

800

1000

400

500

500

上油岗乡

400

100

100

 

 

300

 

 

谈店乡

1600

400

100

300

 

700

500

500

张集乡

520

120

 

120

 

400

 

 

桃林铺镇

1050

150

50

100

 

500

400

400

黄寺岗镇

950

150

 

150

 

500

300

300

伞陂寺镇

800

200

100

100

 

600

 

 

付店镇

1600

300

100

200

 

800

500

500

隆古乡

1360

260

100

160

 

600

500

500

黄湖农场

150

50

 

50

 

100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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