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2017〕17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6年度潢川县县长质量奖和
质量贡献奖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县广大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潢政〔2010〕31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河南滨湖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潢川豫川粮业有限公司、河南众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3家企业“2016年度潢川县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授予刘祥国(潢川县光州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度潢川县质量贡献奖”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获得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3家企业各奖励10万元,给予获得质量贡献奖的刘祥国奖励2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希望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的经验,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切实发挥质量主体作用,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注重典型培养和示范带动,推动质量强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