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潢政办〔2017〕5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潢川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潢川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教育发展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和《信阳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信政办明电〔2017〕77号)精神,结合潢川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国家级基本均衡县达标验收工作,县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现校园内部防范设施齐备、安全制度健全规范、安保人员足额达标;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社会不满人员等高危人员有效管控;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合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健康向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达标;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消除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使校园及校园周边社会环境长期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对校园周边非法、违章经营的歌舞厅、网吧、桌球室、奶吧、咖啡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存在问题的进行逐项登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校园周边无证娱乐场所,严厉打击销售不健康非法出版物行为。
(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对学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业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遵章守法经营自觉性。对校园周边占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运载学生的“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进行查扣,给予驾驶员相应处罚。加强师生公交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园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在各学校门口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或者协勤人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校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加大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清理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抢劫学生财物、危及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加强消息隐患排查整改,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预案演练。加强校园法制建设,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对学校校内外商店、餐饮店铺进行全面检查,依法处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商铺,坚决取缔各类无牌无证经营的摊点、游商、小贩。加强学校餐厅和周边环境监管,杜绝校内及校园周边发生餐饮中毒和环境污染事件。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和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深厚的整治氛围。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建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排查问题、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3至4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制作和违规经营音像书刊的销售摊贩,严肃处理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外寻衅闹事、殴打学生的治安案件,依法取缔校园内外销售伪劣食品的饮食摊点、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隐患台账,进行分类整改。
(三)督导检查、整改巩固阶段(4月23日-4月30日)。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责任分工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食品卫生环境等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汇总工作;指导学校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贯彻落实,落实学校内部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学校人防、技防、物防设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护水平。
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清理管控校园周边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和各类暴力倾向重点人员,防范各类涉校安全事故和案(事)件发生。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监管,及时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严禁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牌;严厉查处超载和非法运送学生的营运车辆,上放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和消防安全宣传,督查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整改消防隐患,指导开展消防演练。
县工商质监局:整治校园周边各种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等;会同文化部门依法关闭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无证照娱乐场所。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清理校园周边违规悬挂、张贴宣传牌,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物。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全面清查学校周边食品饮食经营状况,不合格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查缴学校周边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牵头开展网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所有“黑网吧”,取缔无证娱乐场所。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校园周边主要道路运营秩序治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范围、超员运营现象,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平整、畅通。
县卫生计生委:做好传染病突发防治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涉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在学校发生、蔓延。
县司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调解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均要切实承担辖区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安排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履行政府职责。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县政府建立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副县长级干部李运宝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卢世超、县教体局局长闻家玉任副召集人,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工商局、县公用事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闵家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不间断监管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举报线索立即核实查处,对督导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章、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改。
(三)强化安全防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治安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治安防范机制,建立完善校园治安巡逻、门卫登记、视频监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行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开展综合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综合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予以追责。
附件:1.潢川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席
会议成员
2.潢川县综合整治城区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
的突出问题的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潢川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召 集 人:李运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级干部)
副召集人:闵家玉(县教体局局长)
张 晋(县公安局局长)
卢世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唐 威(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江忠钢(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万 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胡立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队长)
邓正文(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芦宇海(县卫生计生委副书记、副主任)
时亚明(县司法局工会主席)
夏 飞(县教体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教体局,闵家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潢川县综合整治城区学校校园及
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任务分解表
学校 |
存在的问题 |
责任单位 |
潢川职专 |
1、校门前无交通标识;2、学校周边有5家网吧。 |
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新局、春申办事处 |
潢川高中 |
1、校门前摊点众多;2、车辆多、交通严重堵塞。 |
公用事业中心、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定城办事处 |
潢川一中 (高中部) |
1、校门前无交通标识;2、车辆多、交通严重堵塞;3、校门前摊点众多;4、周边治安差、无法开南门。 |
公安局、交通局、工商质监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弋阳办事处 |
潢川一中 (初中部) |
1、学校周边有网吧;2、校门前有摊点、车辆占道。 |
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老城办事处 |
潢川二中 |
1、体育场道下被盲人一家长期占用居住;2、对面经营者宣传噪音太大。 |
公安局、春申办事处 |
潢川三中 |
1、校门前摊点众点;2、车辆多、交通严重堵塞;3、周边治安乱,有社会人员骚扰滋事,殴打学生、甚至要钱要物。 |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定城办事处 |
潢川四中 |
1、校门前无交通标识、减速带;2、学校周边有网吧;3、周边治安乱,有社会人员骚扰滋事,殴打学生、甚至要钱要物;4、西边市场占用人行道;5、两道门之间停放车辆,严重影响学生进出。 |
交通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弋阳办事处 |
潢川五中 |
1、周边治安乱,有社会人员骚扰滋事,殴打学生、甚至要钱要物;2、门前道路窄,秩序乱。 |
公安局、交通局、春申办事处 |
实验中学 |
1、校门前摊点众多,占道经营;2、校门口经常停放货车、乱家车,交通堵塞;3、门前住户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在学校围墙外形成垃圾堆;4、周边治安乱,有社会人员骚扰滋事,殴打学生、抢劫财物,并在门前商品房内窝聚。 |
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春申办事处、工商质监局 |
潢川一小 |
北门外有流动摊点,销售“三无”食品 |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老城办事处、工商质监局 |
潢川二小 |
1、门外有流动摊点,销售“三无”食品;2、上放学时段交通秩序混乱。 |
食药监管局、公安局、弋阳办事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交通局
|
潢川三小 |
1、车辆多、交通严重堵塞;2、摆摊设点现象严重、占道经营。 |
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春申办事处 |
潢川五小 |
1、校门前摊点众多,菜市场外移,交通严重堵塞;2、沙河店校区门前无交通标识。 |
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弋阳办事处 |
实验小学 |
1、校门前摊点众多;2、主校区两侧屋内打牌的较多;3、南校区门前流动摊点较多 |
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定城办事处、食药监管局 |
潢川七小 |
学校门校有6处小卖部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 |
食药监管局、春申办事处、工商质监局 |
逸夫小学 |
学校门前是菜市场,不仅占道经营,堵塞交通,而且,人员混杂,拥挤不堪,叫卖声、吵闹声不绝于耳,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
春申办事处、公安局、工商质监局 |
回族小学 |
1、大门和二道门之间有两家住户家中有几台麻将桌,聚众赌博;2、有两家小卖部销售“三无”食品。 |
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 |
注:农村首集学校,公路沿线学校及相关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各乡镇(办事处)与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沟通,依照属地监管职责,负责对本辖区调研、排查和综合整治,参照城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办法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