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潢政办〔2017〕57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潢川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河南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机监文〔2017〕20号),及信阳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转发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农机管字〔2017〕2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3月至9月在全县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潢川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潢川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农机局 县公安局 县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河南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机监文[2017]20号),及信阳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转发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农机管字〔20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潢川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农机安全发展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3月底至9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3—4月份为调查摸底阶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5—7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8—9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
(一)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3月25日至4月30日),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内容,全面摸清违规办理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情况。
(二)检查整治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农机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我县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的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农机部门要对集中整治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杜绝发牌,遏制增量。目前,我县按照省农机局要求已于2007年停止办理变型拖拉机相关手续。农机部门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核发的变型拖拉机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调查摸底,共享信息。在全面停止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基础上,农机部门对我县违规办理的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主动加强沟通,实现地区之间、农机部门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三)集中整治,打非治违。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公安部门、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
(四)限期淘汰,消化存量。农机部门要提高认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违规办理的变型拖拉机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通过折价回购、发放报废更新补贴、置换合法车辆等方式,加快淘汰非法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机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县内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整治任务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治。农机部门要严格依据《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要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切实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整治行动见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驾驶假牌假证和套牌变型拖拉机的危害性,营造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实现变型拖拉机平稳退出。
(四)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建立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农机局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档案查询、信息交换等工作,做好变型拖拉机源头信息通报和协查。安监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涉及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潢川县农机局联系电话:0376-6115999
联系人:蔡鹏林、刘 青 邮箱:hcnjcpl@sina.com
潢川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376-3915428
联系人:潘 静
潢川县安监局联系电话:彭帮伟
联系人:0376-6118596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