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9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
检察监督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完善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
二、严格执法。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以公开促执法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要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接受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监督。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救济渠道反映诉求,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以案说法,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三、积极配合。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加强与检察部门的信息互通,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和情况,对于案件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共同为“五个潢川”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执法环境。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