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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7-10-09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7〕9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意见的通知
潢政办〔2017〕9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 08:06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7〕9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

检察监督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完善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

二、严格执法。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以公开促执法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要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接受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监督。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救济渠道反映诉求,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以案说法,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三、积极配合。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加强与检察部门的信息互通,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和情况,对于案件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共同为“五个潢川”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执法环境。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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