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99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信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16〕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原《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潢政办〔2011〕85号文同时废止)。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