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11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
实 施 办 法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文件精神,根据《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金融带动贫困户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潢政〔2016〕35号)及潢川县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奖补对象。
对参与我县产业+金融扶贫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合作社)。
第二条 奖补标准。
(一)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合作社)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政府奖补3000元,用于其为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财政补贴企业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费用的80%。
第三条 申请流程。
(一)奖补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合作社)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企业(合作社)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经产业金融专项组审核合格并由分管副县长审批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收到审核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流程图见附件1)
(二)奖补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财政补贴企业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费用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企业申请培训费用的条件:企业新招用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可以申请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首先,企业提出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次,在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企业申请培训费用并提供以下材料: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计划、劳动合同复印件、培训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再次,经产业金融专项组审核合格并由分管副县长审批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最后,县财政部门收到审核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流程图见附件2)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县扶贫办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二)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按审验意见,及时拨付;
(三)县人社局负责对企业进行业务咨询,指导。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流程图
2.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流程图
3.办理社会保险及职业培训补贴责任清单
4.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协议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