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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7-11-06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7〕114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潢政办〔2017〕114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08:32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711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0日

 

 

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转移就业奖励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文件精神,根据《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金融带动贫困户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潢政〔2016〕35号)及潢川县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奖补对象。

对参与我县产业+金融扶贫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合作社)。

第二条 奖补标准。

(一)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合作社)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政府奖补3000元,用于其为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财政补贴企业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费用的80%。

第三条 申请流程。

(一)奖补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合作社)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企业(合作社)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产业金融专项组审核合格并由分管副县长审批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收到审核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流程图见附件1)

(二)奖补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财政补贴企业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费用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企业申请培训费用的条件:企业新招用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可以申请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首先,企业提出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次,在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企业申请培训费用并提供以下材料: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计划、劳动合同复印件、培训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再次,产业金融专项组审核合格并由分管副县长审批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最后,县财政部门收到审核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流程图见附件2)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县扶贫办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定;(二)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按审验意见,及时拨付;

(三)县人社局负责对企业进行业务咨询,指导。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流程图

       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流程图.docx

      2.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流程图

       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流程图.docx

3.办理社会保险及职业培训补贴责任清单

       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责任清单.docx

4.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协议

       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协议.docx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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