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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7-11-20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7〕12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
潢政办〔2017〕123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08:21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7〕12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

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潢川县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潢川县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

 

为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农村垃圾长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主要目标。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及农村所有陈年垃圾清理任务。2017年底各乡镇要对国省道、县乡道、乡村道、乡镇首集和贫困村的农村垃圾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并建成完善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30%的村基本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每个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一至两个村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2018年年底前80%的村实现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年底前全部实现省级达标验收,到2020年,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达标验收,全县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具备齐全的设施设备、成熟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完善的监管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和产业集聚区要明确治理目标,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和计划,列出完成时间表,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分步实施、设施共享的原则,编制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城乡一体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源头治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减量,学习金华市二次再分方法,在全县实行垃圾分类,降低收运处理的整体运行成本。在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过程中,引导和鼓励农户首先进行简单分类,村庄集中后进行再次分类,将分类出的可降解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处理;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要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对可回收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其他垃圾由乡清运县处理。

(三)清理积陈。对全县垃圾堆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非正规堆放点,要集中开展排查与信息登录以及表格上报工作,排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河道沿线等区域,采取防渗填埋覆盖方案集中开展清理陈年垃圾活动,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标准。禁止城市、乡镇街道垃圾向农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2017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及农村所有陈年垃圾清理任务。

(四)健全体系。统筹考虑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能够覆盖的村庄,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县处理”,严禁露天焚烧垃圾,严禁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交通是否便利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运站的位置、规模和数量,建设密闭式垃圾转运站或压缩式中转站,配备大、中型运输车和相关设备。对已有的转运设施及设备,要加强维护,确保稳定运行。村庄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或配备密闭式收集箱,逐步改造或停用垃圾池(或改造成堆肥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和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箱)和清扫运输工具,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

(五)队伍建设2017年8月底前,全县村庄要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并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优先安排保洁人员。明确保洁员和管理人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门的农村垃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农村垃圾治理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抽调科级干部一名,业务骨干10名,专职负责农村垃圾综合整治的规划、实施和督查工作。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县六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环保局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秸秆、农膜回收,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以及对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牧部门负责农村禽畜养殖科学管理以及禽畜粪便资源化利用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排查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的漂浮垃圾治理等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费用、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工作;妇联会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文明办、爱卫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乡镇、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科级干部负责此项工作,村建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工作,建立环卫保洁制度工作,具体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卫保洁机构,有专人负责,做好村庄保洁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倡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建设理念,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使群众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主体。

(三)加大资金投入。农村垃圾治理实行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县政府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乡镇垃圾治理实行以奖代补,1、实行垃圾分类的村经上级验收合格,每村一次性奖励3万元;2、对上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乡镇每乡一次性奖补清理处置经费3万元;3、每乡镇一次性奖补5万元用于积陈垃圾治理;4、陈年垃圾由每乡镇采取防渗填埋覆盖方案自行集中处理,县一次性奖补2万元;5、全县每村每年奖补1万元用于垃圾治理,保障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经费投入。同时乡村要多措并举,按照金华模式,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适当筹资筹劳,参照外地标准每年向农民群众人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2元,每间商铺每年收取垃圾处置费100元,贫困户、低保户除外。并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资金和农村道路养护经费,形成集聚效应,强化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围绕总体整治目标科学制定考评办法,按照百分制考核,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实行一月一督查通报、一季度一评比、半年一观摩、年终考核奖惩。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成效突出全年综合考评排名前3名的乡镇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4至8名的乡镇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其他乡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办事处、黄湖农场,产业集聚区根据所得名次按照乡镇办事处奖励资金的50%兑现奖补,对工作不积极、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奖补资金,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或采取PPP模式进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尽快建立“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垃圾治理运营机制,改变“自己定标准、自己去运行,自己评自己”的低效率、低标准工作局面,保证整治效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农村垃圾处理水平。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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