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12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
实 施 方 案
樱桃谷鸭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华英集团六期工程屠宰项目的投产运营,华英产品在欧盟注册成功,樱桃谷鸭产品出口量猛增,导致商品鸭源缺口很大,已不能满足华英集团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严重影响樱桃谷鸭产业的发展壮大。同时,随着环保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部分樱桃谷鸭养殖小区已不符合当前畜禽发展及环保要求,必须加以改造提升。为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化发展,提高樱桃谷鸭现代化生态环保养殖规模,结合我县当前樱桃谷鸭养殖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模
由华英集团投资1.6亿元,计划建设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8个,年养殖商品鸭1200万只。
二、建设选址
在全县划定的适养区范围内,符合生态环保等养殖指标要求基础上,经实地勘察和综合考虑,初步筛选出符合建场标准要求的养殖建设用地28宗,涉及到10个乡镇(张集、江集、上油岗、桃林、谈店、隆古、来龙、付店、魏岗、伞陂),合计约1200亩土地。(具体选址见附表)其中:
1.张集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5个);
2.江集镇(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3.上油岗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7个);
4.桃林镇(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5.谈店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个);
6.隆古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4个);
7.来龙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3个);
8.伞陂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9.付店镇(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3个);
10.魏岗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三、土地租赁
1.使用原则。符合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租双方本着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2.租赁期限。对农户承包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28年,四荒地及其它用地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土地租赁期满后可协调、协商续租至2047年。租赁期满如不续租,由华英集团负责将土地恢复原状。
3.租赁费用。租赁费用由华英集团与乡镇、村及农户自行协商。
四、建设标准
采取目前行业最先进的4.0养殖模式,即现代生态环保立体养殖方式,每场占地25-60亩,可建3-6栋,规格为90M×14M/栋,其结构采取3层6列,包括场区配套设施及环保等设施,每场总投资约600万元,建设周期约4个月。
所有养殖场均引进国内最先进的一体化环保治理设施,采取雨污分流、分级沉淀、固液分离等措施,实现封闭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坚持资源化利用,走种养结合的路子,采用粪污集中收集、生物发酵等措施,做成有机肥料,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经营办法
由华英集团负责投资兴建运营。具体办法由华英集团负责解释说明。
六、工作时间
1. 8月25日,华英集团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工艺标准方案。
2. 9月10日,上油岗乡、张集乡、谈店乡三个乡镇分别完成1处示范场土地租赁工作,华英集团启动建设。
3. 9月20日,县国土局、畜牧局、环保局、农业局及相关乡镇完成新建养殖场用地选址确认工作。
4. 9月30日,所有乡镇完成新建养殖场用地租赁任务。
5. 12月31日,华英集团完成示范场建设任务。
6. 先期在10个乡镇建设28个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宜逐步扩展到所有乡镇。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在全县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华英集团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项目日后经营维护工作。畜牧局负责项目的畜禽安全规划及审核把关。国土局负责土地性质审核把关。环保局负责环评手续审批把关。农业局负责指导做好土地流转租赁工作。相关乡镇负责所选场址的土地租赁工作,并提供给华英集团建场使用。
3.加强督查。该项目纳入县重点项目督查范围,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制度,每日督促进度,每周公开通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4.严格奖惩。相关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建养殖场土地租赁工作,并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华英集团将给予相关乡镇一定工作经费补助。每完成一个新建养殖场土地租赁的,补助该乡镇2万元,超过20亩以上的每亩另补助500元。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土地租赁的,启动“三色三级”督查令,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副职进行约谈,并再次规定完成期限,到期仍完不成的,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领导小组
2.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选址统计表
附件1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铬(县政府副县长)
胡 冰(县政府副县长)
曹家富(华英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成 员:陈功江(县政府办主任)
张 炜(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肖 伟(县国土局局长)
邬志忠(县环保局局长)
王培峰(县畜牧局局长)
徐卫国(县农业局局长)
胡爱军(江家集镇镇长)
雷皆琰(隆古乡乡长)
张芝河(来龙乡乡长)
潘 勇(魏岗乡乡长)
彭俊杰(上油岗乡乡长)
董 涛(谈店乡乡长)
陈建山(张集乡乡长)
马 骁(桃林铺镇镇长)
陈伟男(伞陂镇镇长)
杨应才(付店镇镇长)
王修学(双柳树镇镇长)
闵永鹏(仁和镇镇长)
曹功学(白店乡乡长)
李 亮(传流店乡乡长)
谈昌国(卜塔集镇镇长)
李有斌(踅孜镇镇长)
戴永恒(黄寺岗镇镇长)
唐 炜(黄湖农场书记、场长)
范俊岭(华英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华英集团,范俊岭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选址统计表
序号 |
所在乡镇 |
数量 |
选址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类型 |
所处区域 |
备 注 |
1 |
上油岗乡 |
7 |
上油岗万岗头 |
13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8处,分布在10个乡镇,合计面积1214亩。 |
上油岗尤庙 |
1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上油岗常营 |
1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罗台村万岗坎组 |
70 |
荒地 |
适养区域 |
||||
鲁寨村鲁寨组 |
70 |
老宅基地 |
适养区域 |
||||
鲁寨村下营、花门楼组 |
70 |
废弃林地 |
适养区域 |
||||
尤庙村 |
50 |
老宅基地 |
适养区域 |
||||
2 |
张集乡 |
5 |
张集龚瓦房 |
30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龚瓦房村岗坎组 |
70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凡岗村杨围孜组 |
70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李寨村李寨组 |
70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檩树村贺寨组 |
50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3 |
隆古乡 |
4 |
隆古吴庄 |
60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隆古冯楼(1) |
20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隆古冯楼(2) |
23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吴庄村王围孜组 |
80 |
废弃林地 |
适养区域 |
序号 |
所在乡镇 |
数量 |
选址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类型 |
所处区域 |
备 注 |
4 |
来龙乡 |
3 |
来龙王寨 |
2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8处,分布在10个乡镇,合计面积1214亩。 |
来龙陈营 |
20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来龙林营 |
13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5 |
付店镇 |
3 |
付店周围孜(1) |
1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付店周围孜(2) |
1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付店后大庄 |
60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6 |
谈店乡 |
2 |
牌坊村小庄组 |
65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牌坊村十八家组 |
65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7 |
桃林镇 |
1 |
桃林村小吴营组 |
60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8 |
江集乡 |
1 |
何集村 |
70 |
一般耕地 |
适养区域 |
|
9 |
魏岗乡 |
1 |
魏岗余店 |
1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10 |
伞 陂 |
1 |
伞陂孙竹园 |
15 |
待恢复养殖小区 |
适养区域 |
|
合 计 |
28 |
面积合计 |
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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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