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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4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7〕126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潢政办〔2017〕126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08:11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712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

 

樱桃谷鸭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华英集团六期工程屠宰项目的投产运营,华英产品在欧盟注册成功,樱桃谷鸭产品出口量猛增,导致商品鸭源缺口很大,已不能满足华英集团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严重影响樱桃谷鸭产业的发展壮大。同时,随着环保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部分樱桃谷鸭养殖小区已不符合当前畜禽发展及环保要求,必须加以改造提升。为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化发展,提高樱桃谷鸭现代化生态环保养殖规模,结合我县当前樱桃谷鸭养殖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模

由华英集团投资1.6亿元,计划建设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8个,年养殖商品鸭1200万只。

二、建设选址

在全县划定的适养区范围内,符合生态环保等养殖指标要求基础上,经实地勘察和综合考虑,初步筛选出符合建场标准要求的养殖建设用地28宗,涉及到10个乡镇(张集、江集、上油岗、桃林、谈店、隆古、来龙、付店、魏岗、伞陂),合计约1200亩土地。(具体选址见附表)其中:

1.张集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5个);

2.江集镇(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3.上油岗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7个);

4.桃林镇(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5.谈店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个);

6.隆古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4个);

7.来龙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3个);

8.伞陂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9.付店镇(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3个);

10.魏岗乡(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1个)。

三、土地租赁

1.使用原则。符合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租双方本着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2.租赁期限。对农户承包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28年,四荒地及其它用地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土地租赁期满后可协调、协商续租至2047年。租赁期满如不续租,由华英集团负责将土地恢复原状。

3.租赁费用。租赁费用由华英集团与乡镇、村及农户自行协商。

四、建设标准

采取目前行业最先进的4.0养殖模式,即现代生态环保立体养殖方式,每场占地25-60亩,可建3-6栋,规格为90M×14M/栋,其结构采取3层6列,包括场区配套设施及环保等设施,每场总投资约600万元,建设周期约4个月。

所有养殖场均引进国内最先进的一体化环保治理设施,采取雨污分流、分级沉淀、固液分离等措施,实现封闭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坚持资源化利用,走种养结合的路子,采用粪污集中收集、生物发酵等措施,做成有机肥料,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经营办法

由华英集团负责投资兴建运营。具体办法由华英集团负责解释说明。

六、工作时间

1. 8月25日,华英集团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工艺标准方案。

2. 9月10日,上油岗乡、张集乡、谈店乡三个乡镇分别完成1处示范场土地租赁工作,华英集团启动建设。

3. 9月20日,县国土局、畜牧局、环保局、农业局及相关乡镇完成新建养殖场用地选址确认工作。

4. 9月30日,所有乡镇完成新建养殖场用地租赁任务。

5. 12月31日,华英集团完成示范场建设任务。

6. 先期在10个乡镇建设28个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宜逐步扩展到所有乡镇。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在全县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华英集团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项目日后经营维护工作。畜牧局负责项目的畜禽安全规划及审核把关。国土局负责土地性质审核把关。环保局负责环评手续审批把关。农业局负责指导做好土地流转租赁工作。相关乡镇负责所选场址的土地租赁工作,并提供给华英集团建场使用。

3.加强督查。该项目纳入县重点项目督查范围,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制度,每日督促进度,每周公开通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4.严格奖惩。相关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建养殖场土地租赁工作,并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华英集团将给予相关乡镇一定工作经费补助。每完成一个新建养殖场土地租赁的,补助该乡镇2万元,超过20亩以上的每亩另补助500元。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土地租赁的,启动“三色三级”督查令,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副职进行约谈,并再次规定完成期限,到期仍完不成的,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领导小组

2.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选址统计表

 

附件1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领导小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铬(县政府副县长)

   冰(县政府副县长)

        曹家富(华英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员:陈功江(县政府办主任)

 炜(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伟(县国土局局长)

邬志忠(县环保局局长)

王培峰(县畜牧局局长)

徐卫国(县农业局局长)

胡爱军(江家集镇镇长)

雷皆琰(隆古乡乡长)

张芝河(来龙乡乡长)

 勇(魏岗乡乡长)

彭俊杰(上油岗乡乡长)

 涛(谈店乡乡长)

陈建山(张集乡乡长)

 骁(桃林铺镇镇长)

陈伟男(伞陂镇镇长)

杨应才(付店镇镇长)

王修学(双柳树镇镇长)

闵永鹏(仁和镇镇长)

曹功学(白店乡乡长)

 亮(传流店乡乡长)

谈昌国(卜塔集镇镇长)

李有斌(踅孜镇镇长)

戴永恒(黄寺岗镇镇长)

 炜(黄湖农场书记、场长)

范俊岭(华英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华英集团,范俊岭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华英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选址统计表

        

序号

所在乡镇

数量

选址位置

面积(亩)

土地类型

所处区域

备   注

1

上油岗乡

7

上油岗万岗头

13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8处,分布在10个乡镇,合计面积1214亩。

上油岗尤庙

1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上油岗常营

1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罗台村万岗坎组

70

荒地

适养区域

鲁寨村鲁寨组

70

老宅基地

适养区域

鲁寨村下营、花门楼组

70

废弃林地

适养区域

尤庙村

50

老宅基地

适养区域

2

张集乡

5

张集龚瓦房

30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龚瓦房村岗坎组

70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凡岗村杨围孜组

70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李寨村李寨组

70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檩树村贺寨组

50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3

隆古乡

4

 隆古吴庄 

60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隆古冯楼(1)

20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隆古冯楼(2)

23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吴庄村王围孜组

80

废弃林地

适养区域

        

        

序号

所在乡镇

数量

选址位置

面积(亩)

土地类型

所处区域

备  注

4

来龙乡

3

来龙王寨

2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现代生态环保养殖场28处,分布在10个乡镇,合计面积1214亩。

 来龙陈营 

20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来龙林营 

13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5

付店镇

3

付店周围孜(1)

1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付店周围孜(2)

1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付店后大庄 

60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6

谈店乡

2

牌坊村小庄组

65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牌坊村十八家组

65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7

桃林镇

1

桃林村小吴营组

60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8

江集乡

1

何集村

70

一般耕地

适养区域

9

魏岗乡

1

 魏岗余店 

1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10

伞  陂

1

 伞陂孙竹园

15

待恢复养殖小区

适养区域

合  计

28

面积合计

1214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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