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12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65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7〕8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督重点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落实监督内容
(一)加强中央、省、市和全县集中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围绕中央和省委巡视、督察和国务院大督查、省政府集中督查、市政府专项督查和县委、县政府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线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二)加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点领域改革、重点项目和资金、重要民生工程等安排落实情况,尤其是对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十件实事”、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方面及公安、交通、卫生等领域加强监督监察,以及落实国有企业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
(三)加强有关单位重点任务落实。对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整改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发挥好行风评议工作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作用,以涉企、涉民生科室为重点,通过暗访检查、民主评议、“面对面”测评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25日-8月10日)。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10日-10月31日)。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措施具体可行,时间节点明确,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7月25日-10月31日)。县政府将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成立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查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县政府将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注重教育引导。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督查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严肃执纪问责。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
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自查、整改、问责情况,9月20日前报送季度工作开展情况,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各单位整改台账、月报表及案件卷宗要保持一致,随时备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县政府督查室 郑宝林 电话:15938285505
邮箱:hcdc1650@163.com
县政府纠风办 李雯雯 电话:15237653966
邮箱:hcjiufeng@163.com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