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潢政办

索  引  号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成文日期
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7-12-01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7〕129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潢政办〔2017〕129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14:38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7〕129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7年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

 

 

2017年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是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和《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信发〔2016〕19号)精神,依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7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紧扣“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建成”目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基层基础、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创新提升,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以贯彻《纲要》为主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

1. 加快推动《纲要》落实。对照《纲要》和上级的要求,逐条分析,逐项评估,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3.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

4.加强市场监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5. 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和提供主体多元化,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

(二)以规范执法为抓手,着力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7.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将2017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严格落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四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执法职权、执法队伍、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六个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行政执法先进人员”评选活动。

       8.开展“互联网+行政执法”。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行政执法服务。

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清晰明确的行政职权体系、权责一致的落实体系、全面无缝的监督体系、有效有力的问责体系。积极开展全县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点评和展示活动。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县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10.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三)以健全制度为引领,着力保障改革发展大局

1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2017年加入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实现与上级审核系统的对接。

       1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和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外,应当向社会公布。

13.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任务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强化公职律师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14.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以宣传教育为基础,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5.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16.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员参加的法治专题讨论会,下发法律知识手册。

17.强化对社会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解决矛盾纠纷。

   (五)以监督问责为重点,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8.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19.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依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20.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22.创新工作思维。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际,推动工作实现“四个转变”。注重谋划工作和制定措施由虚转实,能量化尽可能量化。推动工作落实由被动转主动,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方式方法由传统模式转现代化技术,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推动督导问责由宽松软转严实硬,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3.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主动社会公开。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24. 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实施“互联网+法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高行政效能。建立“互联网+督导”平台,对工作任务动态管理、分类标识、科学统计和跟踪督导。建立法制微信群工作交流平台,实时指导、交流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七)以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为支撑,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5.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79号),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26.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审判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7 .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三、保障措施

28. 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相关执法部门要配齐配强法制机构,确保与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29. 强化考核监督。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扩充成员单位。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奖惩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30. 注重示范引导。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服务型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