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7〕14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潢川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信政办〔2017〕84号文)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潢川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浩(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斌(县政府办副主任)
邬志忠(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晓水(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 强(县宣传部副部长)
陈爱伟(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 翔(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彭 伟(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梅利平(县工信委副主任)
谢海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成方(县财政局副局长)
芦宇海(县卫计委副主任)
谷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罗 平(县规划办副主任)
邓正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继库(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贺善学(县农业局副局长)
鞠明海(县畜牧局副局长)
杨绪和(县地税局副局长)
唐 威(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卢玉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邬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