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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2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7〕154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潢政办〔2017〕154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09:26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潢政办〔2017〕15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5号)、《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豫政办明电〔2017〕25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7〕5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消除“信息孤岛”,逐步形成以潢川县政务云平台为基础、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为主导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县、乡两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工作主要目标:到2017年底,潢川“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一是完成县乡电子政务外网全面建设工作,实现县、乡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并与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二是建成全县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承载全县政务数据资源汇聚、交换、共享,具备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撑;三是建成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县、乡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群众关注的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终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

二、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及电子政务外网。

1.梳理并编制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及主题资源目录体系。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梳理各部门信息资源,形成部门信息资源目录及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和主题资源目录,制定目录及信息资源日常更新维护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工信委、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发改委、国土局及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10日)

2.搭建县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县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管理、监控等基础功能,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大数据平台建设包含逻辑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交换集成平台、数据治理监控平台、数据分析挖掘平台、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数据服务门户、数据开放门户等内容。(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12月10日)

3.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建设县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县本级全覆盖,延伸电子政务外网至乡镇,电子政务外网完成与市电子外网对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

4.完成数据对接及数据集成工作。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或数据采集,将数据汇集到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完成时限:11月30日)

5.构建基础库及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基础资源目录,进行数据集成,建立全县统一的人口库、法人库、宏观经济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制定各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规范、集成交换标准规范、共享发布标准规范等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工信委、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发改委、国土局;完成时限:11月25日)

6.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应用。基于政务大数据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基础库信息资源支撑数据实时交换、数据查询共享等能力,为部门政务协同提供数据保障,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大厅。

1.梳理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对本级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校核,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录入全省统一权力事项库工作。(责任单位:县编办;完成时限:11月10日)

2.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县、乡两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为公众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相关服务,提供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功能。(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12月15日)

3.升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完成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软硬件升级工作,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2月5日)

4.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

5.推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梳理本级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推进县、乡两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

(三)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完成时限:11月15日)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政府办负责整体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实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县工信委承担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技术协调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和技术协调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做好上下对接和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时间表,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资金保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根据职责,做好政务大数据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项目立项、财政评审、资金落实等工作,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协调、督导工作推进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不定期召开协调督导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潢川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名单

       2.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分工及

时间节点

 附件1

 

潢川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浩(县政府副县长)

胡  峰(县政府副县长)

  员:陈功江(县政府办主任)

鲁  岩(县委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李世成(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刘  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能健(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左  峰(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朱  振(县监察局副局长)

朱永静(县发改委主任)

陈新生(县编办主任)

熊永培(县财政局局长)

黄久国(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

林晓水(县统计局局长)

许建国(县住建局副局长)

肖  伟(县国土局局长)

闵家玉(县教体局局长)

黄宏斌(县工信委主任)

刘城东(县民政局局长、县救灾办主任)

刘春明(县人社局局长)

郑先刚(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

叶红兵(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彭长海(县房管中心中心主任)

王道成(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姜家清(县国税局局长)

李中原(县地税局局长)

张建刚(县档案局局长)

 杨维建(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陈功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宏斌、王道成、左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网络信息中心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日常工作。

 

附件2

潢川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责任

分工及时间节点

 

(一)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

进度安排:总计大约2个月(预计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主体

推进措施

完成时限

一、梳理并编制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及主题资源目录体系

1

组织建设

县政府办

县工信委

县直各相关部门

县政府办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

县工信委牵头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制定目录编制指南、对目录编制管理及监督。

县公安局牵头成立人口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

县工商质监局牵头成立法人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

县发改委牵头成立宏观经济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

县国土局牵头成立空间地理信信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

县直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落实分管负责人,明确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与基础资源目录编制实施。

11月3日

2

开展培训

县工信委

对信息资源目录涉及部门进行目录规划、资源调查、目录及数据清单表格填写的培训。

11月5日

3

编制及报送

县工信委

县直各相关部门

县直各部门按规定进行目录规划并梳理数据清单。

11月7日

4

汇总和初始化

县工信委

汇总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及数据清单,形成基础信息资源目录。

11月10日

二、搭建县政务大数据平台

5

数据中心数据据库设计

县工信委

根据信息资源数据标准规范,设计资源目录体系库,前置库等设计库。

11月15日

6

数据交换集成平台建设

县工信委

建设数据交换系统、数据集成系统等数据交换汇聚系统,打通县本级部门数据交换通道。

11月15日

7

数据治理监控平台建设

县工信委

建设数据管理系统、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等数据治理系统。

11月15日

8

数据分析挖掘平台建设

县工信委

建设数据分析平台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实时分析、交互分析。

11月15日

9

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县工信委

建设资源目录管理系统、API管理系统等,实现资源目录动态管理,并可实现资源共享及开放。

11月15日

10

数据服务门户建设

县工信委

建设数据服务门户,为数据应用者提供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入口,实现资源检索、统计、申请调用等功能。

11月20日

11

数据开放门户建设

县工信委

建设数据开放门户,基于开放平台脱密脱敏后的社会开放。

11月30日

12

完成乡镇部门数据交换覆盖

县工信委

各乡镇、办事处

完成乡镇部门数据交换覆盖

12月10日

13

完成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

县工信委

实现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上报及数据获取

11月30日

三、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14

完善升级县本级电子政务外网

县政府办

基于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外网标准规范,完善升级县本级电了政务外网。

11月15日

15

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乡镇、办事处延伸

县政府办

各乡镇、办事处

乡镇、办事处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

11月20日

16

完成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

县政府办

完成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

11月20日

17

实现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平台对县电子政务外网设备监管

县政府办

实现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平台对县电子政务外网设备监管。

11月30日

四、完成数据对接及数据集成治理工作

18

数据对接调研

县工信委

由县工信委协调,组织实施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调研,形成对接方式汇总

11月20日

19

数据对接实施

县工信委

由系统承建单位负责业务系统与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

11月25日

20

数据集成实施

县工信委

由系统承建单位负责对汇聚数据进行数据偏大成配置,集成数据进入数据中心。

11月28日

21

数据治理实施

县工信委

由系统承建单位负责组织数据采集、业务调研、编制映射关系工作。

11月30日

五、构建基础数据及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22

人口基础库建设

县工信委

县公安局

形成人口数据库,形成日常更新维护机制。开发人口库管理系统,对人口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

11月20日

23

法人基础库建设

县工信委

县工商质监局

形成法人数据库,并形成日常更新维护机制。开发法人库管理系统,对法人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

11月20日

24

宏观经济基础库建设

县工信委

县发改委

形成宏观经济数据库,并形成日常更新维护机制。开发宏观经济管理系统,对达观经济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

11月20日

25

空间地理信息库建设

县工信委

县国土局

基于省地理信息测绘局天地图,结合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图层或点位,通过服务方式提供各类政务应用共享利用。

11月20日

26

标准规范建设

县工信委、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发改委、国土局

制定法人库、法人电子证照库的数据管理规范、采集交换规范、共享发布规范、存储及安全规范。

11月25日

六、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应用

27

政务信息资源实时交换

县工信委

县直各部门

实现部门系统与部门系统、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实时交换。

11月30日

28

信息资源共享

县直各部门

实现资源的申请审批、查询、API调用、数据包下载。

11月30日

        

(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厅建设责任及进度安排

进度安排:(预计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主体

推进措施

完成时限

1

梳理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

县编办

按照统一事项梳理要求,对本级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录入全省统一权力事项库。

11月10日

2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县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县本级接入使用。

11月25日

3

试点乡镇、办事处接入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办事处

选择试点乡镇、办事处接入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1月25日

4

与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工信委

完成与政务大数据平台全面对接工作。

11月30日

5

推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办事处

推进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1月30日

6

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县工信委

各乡镇、办事处

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与县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11月30日

7

升级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

县行政服务中心

升级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政务大厅,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

12月5日

8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覆盖所有乡镇、办事处

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办事处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覆盖所有乡镇、办事处,网上行政审批县、乡三级全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2月15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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