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公开依据 | 公开内容 | 事项类型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流程 | 公开程序 | 公开主体 | 备注 | |
类型 | 名称 | ||||||||||||
1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含标牌)设施审批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 | 城市综合执法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3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供水企业停水许可 |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4 | 城市综合执法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和杆线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5 | 城市综合执法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第104项: | 结果公开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6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第103项: | 结果公开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7 | 城市综合执法 |
临时占用,
挖掘城市 道路和市政 许可 |
《城市道路
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 条、第三十三 条 |
结果公开 | 道路临时占道挖掘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8 | 城市综合执法 | 砍伐城市树木 |
《城市绿化条
例》第二十一 条 |
结果公开 | 城市树木砍伐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9 | 城市综合执法 |
燃气经营网点
许可 |
《国务院关于
取消和调整一 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 决定》第104项 |
结果公开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0 | 城市综合执法 |
拆除环境卫生设
施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
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22条 |
结果公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1 | 城市综合执法 | 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
《国务院关于
取消和调整一 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定第107项 |
结果公开 |
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
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2 | 城市综合执法 |
履带车、铁轮车
或超重、超高、 超长的车辆需在 城市道路上行驶 的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
条例》第二十八 条; |
结果公开 | 特种车辆通行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3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桥梁上
架设各类市 政管线审批 |
《国务院关
于取消和 调整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 等事项的决定》第109项 |
结果公开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
类市政管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4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建筑垃
圾处置核准 |
《国务院关于
取消和调整一 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 决定》 |
结果公开 |
城市建筑垃圾处
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5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道路占用
挖掘费 |
《建设部、财
政部、国家 物价局关于 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 |
结果公开 | 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6 | 城市综合执法 |
临时占用城市
绿化用地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 100号)第二十条 |
结果公开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7 | 城市综合执法 |
因工程建设
确需改装、拆 迁或迁移 城市公共 供水设施审批 |
《城市供水条
例》第三十条 |
结果公开 | 城市供水改装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8 | 城市综合执法 |
法人公民投资
建设市政建 设许可 |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法人公民投
资建设市政 建设许可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19 | 城市综合执法 |
城市洗车场点
设立 |
河南省《城市市
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0 | 城市综合执法 |
从事城市生活
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 运输、处理 服务审批 |
《国务院关于
取消和调整一 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定》第102项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1 | 城市综合执法 |
在城市建筑
物,公共 设施上张挂、 张贴宣传 品等审批 |
《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
结果公开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信息形成1-5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单位网站 | 由相关股、队、所提供,分别由股长、主管副主任签字后公开 | 全文分开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