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28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河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豫政办〔2017〕115号)、《信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信政办〔2017〕134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农计划〔2018〕9号)、信阳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报告》及其市长批示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8年下半年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即: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7万亩;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18万亩。“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水稻、油菜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2020年)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将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涉及的乡镇高标准粮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水稻、油菜等作物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用、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我县明确了各乡镇的划定任务。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所辖村、组。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县乡政府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以优势产区的生产大乡(镇)为重点区域。优势产区的产粮大乡(镇)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大乡(镇)作为“两区”划定工作的重点,要按照小麦、水稻、油菜籽种植现状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要加强对划定工作重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方,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摸清地块底数(2018年3月15日前)。“两区”划定工作以乡为基础推进,乡级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各乡镇划定工作方案要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备案。“两区”划定工作要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要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要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带经纬度图斑和数据。
(二)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两区”划定作业单位。
(三)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全县全面推进完成“两区”划定上图作业工作(2018年3月20前)。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加速推进我县“两区”划定工作,确保在3月20日前完成“两区”划定上图作业工作。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8年5月10日前)。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每月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县农业局。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8年6月10日前)。县农业、发改、国土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县农业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县农业局负责汇总全县“两区”划定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向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县农业局具体负责“两区”划定日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提供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县发展改革委要将全县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与全县“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县财政局要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内外业作业的单位要严格操作规程,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完成作业任务。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两区”划定作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县农业部门要在每月末向市农业局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进度,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县政府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1.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 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 峰(县政府副县长)
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卢世超(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徐卫国(县农业局局长)
喻志峰(县大项目办副主任)
肖 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永培(县财政局局长)
潘 勇(魏岗乡乡长)
张芝河(来龙乡乡长)
李有斌(踅孜镇镇长)
彭俊杰(上油岗乡乡长)
董 涛(谈店乡乡长)
雷皆琰(隆古乡乡长)
杨应才(付店镇镇长)
陈伟男(伞陂寺镇镇长)
戴永恒(黄寺岗镇镇长)
马 骁(桃林铺镇镇长)
陈建山(张集乡乡长)
胡爱军(江家集镇镇长)
李 亮(传流店乡乡长)
王修学(双柳树镇镇长)
闵永鹏(仁和镇镇长)
曹功学(白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徐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健、叶宗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潢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亩
乡 镇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高标准粮田规划或建设面积 |
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
其 中 |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面积 |
备
注 |
||
小麦及麦茬稻面积 |
水稻 (春稻)面积 |
油菜茬稻面积 |
||||||
合计 |
112.9715 |
65 |
67 |
25 |
27 |
15 |
18 |
|
踅孜 |
3.3841 |
3.5 |
2.8 |
2.8 |
0 |
0 |
0 |
|
来龙 |
6.4198 |
5.4 |
5.1 |
5.1 |
0 |
0 |
0 |
|
魏岗 |
8.0971 |
7.4 |
6.8 |
6.8 |
0 |
0 |
0 |
|
上油岗 |
6.8244 |
3.7 |
3.7 |
2.5 |
1.2 |
0 |
0 |
|
谈店 |
10.1028 |
5.1 |
5.1 |
3.0 |
2.1 |
0 |
0 |
|
隆古 |
5.5541 |
3.5 |
3.5 |
2.5 |
1 |
0 |
0 |
|
付店 |
5.0747 |
3.8 |
3.8 |
0.7 |
3.1 |
0 |
0 |
|
伞陂 |
7.5034 |
4.8 |
4.8 |
0.5 |
3.1 |
1.2 |
1.5 |
|
黄岗 |
9.2862 |
5.2 |
5.2 |
0.5 |
2.2 |
2.5 |
3 |
|
桃林 |
8.9353 |
5.2 |
5.2 |
0.6 |
2.9 |
1.7 |
2 |
|
张集 |
8.3074 |
2.5 |
3.8 |
0 |
2.1 |
1.7 |
2 |
|
江集 |
7.2610 |
3.3 |
3.5 |
0 |
1.8 |
1.7 |
2 |
|
传流店 |
6.2458 |
4 |
4 |
0 |
2.3 |
1.7 |
2 |
|
双柳 |
4.2966 |
2.5 |
2.5 |
0 |
1.3 |
1.2 |
1.5 |
|
仁和 |
6.733 |
2.5 |
3.8 |
0 |
2.1 |
1.7 |
2 |
|
白店 |
8.9458 |
2.6 |
3.4 |
0 |
1.8 |
1.6 |
2 |
|
注:因考虑城镇化进程及其他相关因素,四个办事处、产业集聚区、黄湖农场、卜塔集镇未列入两区划定范围。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