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29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8年再生稻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潢川县2018年再生稻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潢川县2018年再生稻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水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8年再生稻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8〕20号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全县再生稻产业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推进稻米产业绿色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使再生稻产业成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和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示范推广再生稻面积1000亩以上。其中,白店、仁和、双柳、江集、传店、张集、桃林、黄岗、伞陂、隆古10个重点乡镇推广种植再生稻面积在100亩以上,其他乡镇可因地制宜推广种植再生稻。
三、工作重点
(一)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面积落实到位。优选有一定种植经验、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再生稻种植面积,通过大户带小户、带贫困户,推动全县稻米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地点要求集中连片50-100亩以上,交通方便,农田基础条件较好,排灌方便,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抓好培训,确保技术落实到位。县农业局、农科所做好技术培训工作,编写《潢川县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制作培训课件,印发技术明白纸。各乡镇农业部门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种植大户,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确保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至少有一个技术明白人,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指导。
(三)执行“四个统一”,确保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在再生稻生产中推行“四个统一”生产模式:一是品种统一。选择再生能力强,综合性状较好的两优6326、两优616、丰两优香1号、盛秦优018、黄华占等优质稻品种作为再生稻主导品种。二是育秧统一。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原田大棚(即在原秧底田直接建大棚)集中育秧,提高秧苗质量。在3月15日前育秧完毕,8月15日前头季稻收割完毕。三是病虫害防治统一。全县再生稻生产病虫害防治实行统防统治,鼓励机械化、无人化统一喷施。四是促芽肥施用统一。由县农业局、县农科所对促芽肥(尿素、钾肥)品种定时定量施用统一指导。
(四)以产带贫,确保贫困户增收落实到位。适合再生稻生产的地方要将发展再生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支持有再生稻生产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户开展再生稻生产进行全程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要优先聘用贫困户参与管理或劳动,增加贫困户收入。
四、奖补办法
2018年县财政在市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对再生稻生产进行叠加奖补。即: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示范效果较好、经验收实现目标的示范点,县级每亩再奖补50元。对再生稻生产为贫困户增收效果显著的进行重点奖补,为贫困户再生稻生产进行社会化服务并实现生产目标的经营主体,每亩(按贫困户种植再生稻面积),县级再奖补3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组织领导到位。县成立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农业、水利、农机、财政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氛围,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条幅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发展再生稻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民掌握新技术、采用新模式的自觉性。
(三)规范程序,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再生稻生产奖补资金及物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运行,公开公平,严禁截留挪用,确保我县再生稻生产扎实开展。
(四)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到位。相关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1-2个50-100亩以上连片的再生稻示范点,带动全县发展。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在再生稻生产的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乡镇、村和种植大户到现场培训观摩,使再生稻高产高效新技术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掌握。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再生稻规模化、市场化育插秧服务,发展特色稻米、专用稻米品牌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附件:潢川县再生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附:
潢川县再生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卢世超(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徐卫国(县农业局局长)
胡法胜(县农科所所长)
成 员:叶宗来(县农业局副局长)
熊 焰(县农科所副所长)
屈万兵(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 健(县农开扶贫办副主任)
龚卫兵(县农机局副局长)
闻传志(县粮食局副局长)
黄浩馨(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卢中武(县气象局副局长)
詹 建(县工商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蒋德玉(白店乡副乡长)
张 翔(仁和镇副镇长)
吕 杰(双柳树镇武装部长)
张明楼(江家集镇武装部长)
李 冉(传流店乡武装部长)
吕安民(张集乡副乡长)
向 阳(桃林铺镇副镇长)
高宁国(黄寺岗镇党委副书记)
王建忠(伞陂寺镇宣统委员、副镇长)
宋 强(隆古乡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徐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宗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