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61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
《潢川县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潢川县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安排部署,打好我县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信阳市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信政〔2017〕9号)。全面完成《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信政文〔2018〕24号)和《关于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通知》(信政办〔2018〕19号)等系列攻坚方案中2018年度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按我省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二)防治油品污染
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已有调查情况,2018年12月底,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油库排查。
(三)强化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
1.2018年6月底前,编制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度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方案》《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相关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2.2018年7月底前,编制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潢川县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020年前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的10%、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面积任务的20%,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启动1个农用地类或1个污染地块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四)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1.2018年10月底前,配合上级完成我县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设置,开展环境风险点位土壤质量监测。
2.2018年12月底前,配合上级完成我县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设置,配合上级完成土壤信息化平台建设。
3.2018年12月底前,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测。
4.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可食用农产品与土壤样品协同监测制度,灌区灌溉水质监测制度,林地、园地集中分布区域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以及土壤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制度。
5.2018年12月底前,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置执法设备,开展人员培训。
(五)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1.2018年9月底前,建立潢川县土壤污染预警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潢川县土壤污染预警专家咨询委员会。
2.2018年12月底前,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长率降至0.8%以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8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3.2018年12月底前,全县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8%,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5%,全县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38.5%。
(六)严格管控重金属污染
1.严格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排查生产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简陋、污染治理效果差的重点行业小型企业,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炼砷、炼汞、电镀、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生产企业和生产设施。
2.安排部署重点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3.2018年,持续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再生铅、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含重金属无组织废水、废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确保综合废水排放口重金属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2018年12月底前,依据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情况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2018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八)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1.2018年6月底前,排查全县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立我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
2.2018年11月底前,全面摸清全县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制定整治方案。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卫生所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工作。
(九)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
1.2018年12月底前,制定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方案)。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查。
3.2018年12月底前,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十)增强科技支撑、资金筹措和宣传教育
1.2018年9月底前,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人才培养制度。
2.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3.定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的技术培训和对外交流。
4.2018年12月底前,整合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科研资源。
5.2018年12月底前,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6.长期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日常调度。县环境攻坚办、县土壤办(农业局)要采取周调度、月汇总、季排名的方式,及时调度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涉及到的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及时进行预警,对严重影响我县整体工作的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通过严密的跟踪调度,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底前能够顺利完成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攻坚工作。
(二)密切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县环境攻坚办、县土壤办(农业局)将定期召开攻坚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部门协调无障碍,沟通无缝隙,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前进。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环境攻坚办、县土壤办(农业局)将严格按照《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办法(试行)》和本方案内容完成情况对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半年和年度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潢川县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实施清单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
潢川县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实施清单
序号 |
攻坚目标 |
工 作 内 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配合市定详查单位开展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
县环保局 |
县农业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
县环保局 |
县农业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明确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清单。 |
县工信委 |
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 |
2018年3月1日-20日 |
||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与信息入库。 |
县工信委 |
专业机构 |
2018年3月21日-4月30日 |
||
确定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 |
县工信委 |
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 |
2018年5月1日-30日 |
||
组织实施初步采样调查及样品分析测试,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和有限管控名录。 |
县环保局 |
县工商局、工信委、国土局、安监局等 |
2018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 |
||
2 |
防治油品污染 |
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已有调查情况,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油库排查。 |
县商务局 |
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3 |
强化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 |
编制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4月底前 |
编制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度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4月底前 |
||
编制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潢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4月底前 |
||
制定潢川县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及工作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6月底前 |
||
完成2020年前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的10%、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面积任务的20%;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启动1个农用地类或1个污染地块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国土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4 |
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
配合上级完成我县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设置,每年开展1次环境风险点位土壤质量监测。 |
县农业局 |
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
2018年10月底前 |
配合上级完成我县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设置。 |
县环保局 |
县国土局、农业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配合市级完成土壤信息化平台建设。 |
县环保局 |
县国土局、农业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国家要求每年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责,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环保局 |
—— |
2018年12月底前 |
||
建立可食用农产品与土壤样品协同监测制度。 |
县农业局 |
县粮食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建立灌区灌溉水质监测制度。 |
县水利局 |
县农业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建立林地、园地集中分布区域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 |
县林业局 |
—— |
2018年12月底前 |
||
建立土壤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制度。 |
县环保局 |
|
2018年12月底前 |
||
配置监管执法设备,提升监测站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
县财政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建立监测人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 |
县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 |
—— |
2018年12月底前 |
||
5 |
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
建立潢川县土壤污染预警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制度。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国土局 |
2018年9月底前 |
完成县级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机构和机制建设。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国土局 |
2018年10月底前 |
||
建立潢川县土壤污染预警专家咨询委员会。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农科院 |
2018年9月底前 |
||
积极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长率降至0.8%以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8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
县农业局 |
县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统计局、工商局、供销社等 |
2018年12月底前 |
||
扎实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县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7.1%,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2%,全县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38.5%。 |
县农业局 |
县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工商局、供销社 |
2018年12月底前 |
||
6 |
严格管控重金属污染 |
严格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排查生产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简陋、污染治理效果差的重点行业小型企业,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炼砷、炼汞、电镀、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生产企业和生产设施。 |
县环保局 |
县工信委 |
2018年12月底前 |
安排部署重点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县环保局 |
县工信委 |
持续推进 |
||
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再生铅、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含重金属无组织废水、废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确保综合废水排放口重金属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县环保局 |
县工信委 |
2018年起,持续推进 |
||
7 |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
依据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情况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2018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
县环保局 |
县国土局、城乡规划局、工信委、发改委、国资委 |
2018年12月底前 |
8 |
|
确定全县伴生放射性尾矿库名单,并督促有关企业每年开展土壤辐射环境自行监测。 |
县环保局 |
县国土局、安监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通过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闭库销库等治理方式,最低完成治理1座以上重点尾矿库治理工作。 |
县安监局 |
县环保局、国土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9 |
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
排查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加强规范化整治和监管。 |
县环保局 |
县发改委、工信委、安监局 |
2018年6月底前 |
建立健全我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 |
县环保局 |
—— |
2018年6月底前 |
||
全面摸清全县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制定整治方案。 |
县环保局 |
县发改委、工信委、安监局 |
2018年11月底前 |
||
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医疗废物处置违法犯罪行为。 |
县公安局 |
县卫计委、环保局 |
持续推进 |
||
完成农村卫生所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 |
县卫计委 |
县环保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10 |
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 |
制定潢川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方案)。 |
县发改委 |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18年12月底前 |
|
|
|
|
||
完成全县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查,摸清其数量及分布情况。 |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
2018年12月底前 |
||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
县环保局 |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18年12月底前 |
||
11 |
增强科技支撑、资金筹措和宣传教育 |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人才培养制度。 |
县人社局 |
—— |
2018年9月底前 |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委、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畜牧局 |
长期、动态更新 |
||
定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的技术培训和对外交流。 |
县科技局 |
县环保局 |
每年度至少一次 |
||
整合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科研资源。 |
县科技局 |
县教育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力度。 |
县财政局
|
县科技局、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畜牧局 |
2018年12月底前 |
||
大力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
县委宣传部 |
县科技局、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畜牧局、妇联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