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105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申报团中央潢川“五·七”干校旧址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湖农场、县直各单位:
团中央潢川“五·七”干校旧址是我县一处重要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它昭示了胡耀邦等老一辈革命家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在任何历史阶段顽强斗争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2000年,该旧址被省政府批准并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18〕12号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拟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团中央潢川“五·七”干校旧址作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申报。
为保证该项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决定,成立潢川县申报团中央潢川“五·七”干校旧址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蔡 晶(县政府督察室副主任)
贾新东(县文广新局局长)
熊永培(县财政局局长)
唐 炜(黄湖农场党委书记、场长)
成 员:高 超(黄湖农场党委委员、副场长)
高伟俊(县旅游外侨办副主任)
宋 丽(县党史办副主任)
许建国(县住建局副局长)
肖守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张 涛(县土地局副科级干部)
刘长伟(县水利局副局长)
熊文杰(县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物局熊文杰兼任办公室主任,梅利红、梁国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