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114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依法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违法
犯罪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县人民政府依法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法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违法犯罪行为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河砂资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重点路段、重点河段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巡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违法行为。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为保护全县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兰恩民(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璇(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江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陈旭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 浩(县政府副县长)
胡 峰(县政府副县长)
罗先辉(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张 晋(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
成员单位:潢川县公安局、潢川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措施
(一)设置常态监管检查站。全县设置五个检查站,24小时监管。1.上油岗乡鲁寨村卡口:由县长兰恩民同志牵头,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罗先辉同志负责;人员组成:县公安局7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上油岗乡政府2人。2.魏岗乡花埠大桥卡口: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璇牵头,县委常委、副县长周江波负责;人员组成:县公安局7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魏岗乡政府2人。3.桃林铺镇春河村卡口: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陈旭东负责;人员组成:县公安局7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桃林铺镇政府2人。4.双柳树镇与仁和镇卡口: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浩负责;人员组成:县公安局7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双柳树镇、仁和镇政府各2人。5.付店镇刘楼村卡口:由县政府副县长胡峰负责;人员组成:县公安局7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付店镇政府2人。
(二)深入摸排梳理线索。由当地政府牵头,全方位摸底排查辖区可能发生盗采盗运河砂区域底数,积极协调各部门互通情报信息,为依法查处盗采盗运河砂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砂石资源良好管理秩序奠定扎实基础。
(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河沙办、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国土局等部门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打击各种盗采盗运河砂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1.要在重点区段、部位及周边村组广泛张贴通告,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奖励提供线索人员等方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广辟信息来源,扩大工作成效。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主动对相关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任务
县公安局:对盗采盗运河砂行为,公安机关要收集证据,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全县搬运装卸、货运行业的管理,对在稽查中发现的非法运输河砂行为予以处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镇村干部,对辖区可能发生盗采盗运河砂的线索进行摸排,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行为,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保护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利民生得民心。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行动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二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整体合力,提升综合治理成效。要全面摸排盗采盗运河砂犯罪线索,加强应急联动处置,及时予以查处打击。
三要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推动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打防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对工作棚架、辖区内盗采盗运河砂现象屡禁不止的重点乡镇,予以挂牌整治。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