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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19-08-07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名        称潢政办〔2019〕5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
潢政办〔2019〕50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
发布时间:2019-08-07 17:16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黄湖农场,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县消防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持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但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欠账较多、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等问题。为切实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印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信政办〔2019〕16号),决定实行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制,推进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确保我县顺利完成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县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制是“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抓好任务清单落实,突出解决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要深入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始终保持高压除患强劲态势,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存量”大幅减少,“增量”有效控制,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细化责任,明确分工。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时限,落实相关资金,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既要统揽全局抓宏观,还要亲力亲为抓具体,认真解决好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具体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检查考核,及时掌握进度,促进工作落实。

       三、督导检查,严格问责。县政府将消防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限期交办。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

       接到本通知后,请将消防任务清单上明确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主管责任人、内设机构及具体责任人,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一周内上报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底向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潢川县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2、《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信政办〔2019〕1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2日

       附件1:

潢川县2019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内容,年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两次政务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构建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年内完成试点打造任务。建立消防工作约谈机制,对因消防职责履行不到位或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的,约谈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综治办、目标办、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2.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六个一”要求,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装备,定期开展训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3.健全完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办公室专职人员,实现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形势研判、信息函告提示、年终考核等制度,每季度向行业部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4.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推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培养一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明白人”。(责任单位:县防火安全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行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并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6.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7、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管理标准,加强动态监管,年内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任务。(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同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考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将社会单位消防信用记录纳入守信失信联合奖惩体系。县财政局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将消防业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制度。要做好省财政厅2012年464号文件消防基本保障经费和水罐消防车、防护装备、灭火救援等装备器材的重点项目经费保障工作,将消防员高危补贴(按照不低于700元/人·月)、执勤补助、加班补贴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履行建筑行业消防监管职责,推动行业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施行。要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建立临时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查处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落实消防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在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县城市管理局新增市政消火栓各不少于20个,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做好老旧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率达到100%。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制订辖区各类教育机构的消防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对中小学校以及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各类社会教育机构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防范措施,并对社会性教育机构的消防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公安派出所、治安、消防等部门对学校进行消防检查。负责辖区中、小学校集体活动消防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教育系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承担管理责任。年内,全县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专兼职均可);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次。县民政局要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福利机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消防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和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以及医院等级评定内容。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医疗机构有关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卫生医疗机构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单位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消防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负责全县医院、卫生院、计划生育指导站和其他医疗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各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严把行政审批许可关。组织广播电视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指导文艺团体编排消防文艺节目,会同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电视节目、影视作品的拍摄、播出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义务宣传教育。主动在主流媒体上设立消防宣传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免费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及其他火灾警示宣传,在时间段和内容含量上保证消防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的效果,切实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负责对本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严格公共娱乐场所文化许可证审批程序。县商务局要指导各级商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有关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督促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科学技术局要将消防科技工作纳入县级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消防安全科技攻关研究,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督促指导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强化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宗教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三夏”、“三秋"防火等农业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畜禽屠宰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教学、培训内容。县房产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宣贯工作,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信阳市关于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实施意见》(信防安〔2013〕21号)文件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组织开展对高层建筑的专项检查。县城市管理局要督促、监督各燃气主管部门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供电设施和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的用电设施开展全面检查、检测,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对粮库、粮站等国家粮食储备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落实有关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落实消防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级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并负责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配合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企业、市场的消防安全状况,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好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检测,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取缔和吊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在各乡镇(街道街道办)设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消防管理人员,落实绩效考评和奖惩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以前)

       2.年内至少开展2次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以前)

       3.全面推行居民小区“楼院长”制,所有社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达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以前)

       4.继续在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沿街门店、社会福利机构等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弋阳、老城、定城、春申街道办不少于100个、其他乡镇、产业集聚区、黄湖农场不少于50个)、简易喷淋装置50套(弋阳、老城、定城、春申街道办不少于15套,其他乡镇、产业集聚区、黄湖农场不少于5套)。(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以前)

       三、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按规划制定年度消防规划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城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开展消防专项规划(专篇)修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将消防队站用地规划纳入控制性规划范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综治办、房管中心、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潢川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成投勤。(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潢川县航空路消防站完成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餐厅改造升级完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5.新增市政消火栓各不少于20个。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做好老旧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6.依托城市内河、重点单位消防水池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取水口等设施。(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四、保障地方消防经费投入

       1.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基本支出经费实现稳步增长,装备、队站、信息化等重点项目经费按“十三五”规划和年度支出计划足额保障。将消防员高危补贴(按照不低于700元/人·月)、执勤补助、加班补贴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2.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完成红门影院、荣誉室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五、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

       1.贯彻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开展“六个一”装备建设达标活动:必配消防车辆配备率达到100%;新式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配备率达到100%;气瓶及检测装备性能标定率达到100%;“两室一站”建成率达到100%;装备维修中心建成率达到100%;“高低大化”重点区域装备评估率达到100%。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开展战勤保障演练,规范装备技术服务,落实装备巡检制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2.制定装备建设三年规划,强化专业救援装备配备,新购高精尖车辆器材比例不低于30%,推广应用革新及科研装备两类成果,大队每类不少于2件(套)。执勤中队超期服役车辆更新率、“一卡、两库、三室”建成率、三年以上空呼检测率、驾驶员和工程机械操作员配备率均达100%。落实装备“一主一备一训练”的装备器材体系,强化社会联勤联动及工程抢险、车辆维修、器材标定等领域装备保障建设。加强配备工程机械、大型排涝、远程投送等急需装备,逐步配备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消防机器人等高精尖装备,配齐配强地震、水域、山岳救援专业装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3.新购水罐消防车1辆,防护装备1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50件(套),灭火药剂1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推动县级政府专职队员全部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队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依据《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成不少于15人的专职消防队,配齐配足器材装备,承担火灾扑救、防火巡查、应急救援等综合职能。各行政村建立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应急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县级政府专职队员(含应急通信保障队人员)不少于46人。(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4.配备消防文员不少于15人。(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七、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6月底前完成现有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年内实现火灾高危单位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6月底前,建成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并联网运行,完成公网集群对讲系统4G升级改造并实现全覆盖。6月底前,建成消防队指挥中心;原有队站完成消防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大队配备越野通信保障车,至少配备卫星电话2套(不同运营商)、4G图传1套、4G布控球1套、小型无人机1架,至少配备2名经过正规培训并考取资质的无人机飞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八、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一体化示范区摸底排查,集中研究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区、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2.针对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物流仓储等高风险场所,年内自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3.开展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以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遗留隐患挂账清零。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和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大检查夜查频次。(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4.组织发动乡镇(街道)、派出所、巡防保安队员等基层力量,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开展常态排查,年内至少检查一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5.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行业督办、媒体曝光机制,年内至少挂牌整治1处重大火灾隐患或隐患突出区域。(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九、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城乡科普教育,推动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基本落实。加强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7类人群消防培训。组织5月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和反映“火焰蓝”新形象的消防文化征集活动。做实做细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消控员和物业服务等目标人群,开展分众精准警示提示。(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消防大队、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2.在县级电视台至少开设一个消防专栏,并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滚动字幕,按期组织开展大队长上电视活动。(责任单位:县广电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3.每月在省级以上电视、广播、报刊上稿不少于1条,年内在央视播发信息不少于1条。(责任单位:县广电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4.依托道路交通指示牌背板或橱窗设立消防宣传示范路不少于2条,每个村庄设置不少于1处消防标语(漫画)墙。(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5.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责任单位:春申、弋阳、定城、老城街道办,有社区的乡镇,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6.建成不少于1处具有体验功能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7.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100%。(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8.所有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专兼职均可);所有学校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9.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经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7类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消防大队、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十、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将辖区专业应急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纳入调度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年度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2.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公安、消防、民政、住建、卫生、交通、环保、气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县政府每季度至少分别召开1次应急救援联席会议,组织1次多种应急队伍及组织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建设完善模拟训练设施,定期开展深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提升能打仗、打胜仗能力。(责任单位: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按期开展)

       备注:责任单位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县直单位的,排在前面的县直单位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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