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聚集区管委会,黄湖农场,县直各单位 :
现将《潢川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潢川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安办《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9〕4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19〕118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信政食安委〔2019〕3号)要求,切实提升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试点先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类实施等原则。以县政府统筹指导,督促推进,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实施为主,紧密结合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潢川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打造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共治共管平台,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让师生、家长和监管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查看实时影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即时监督、远程监控和零距离监管。要加快“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推进速度,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并连接网络平台,2019年底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升级改造。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对工程实施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仓储间、粗加工间、操作间、面点间、洗消区、垃圾存放处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改造,改造后要达到后厨布局合理、功能区间完整、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
(二)监控系统安装及监管平台建设。实施网络厨房建设,在后厨食品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等重点功能区安装摄像头,安装硬盘和宽带线路等设施设备,并在就餐场所及学校管理人员办公区间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后厨卫生环境、食品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状态等,同时将视频数据连接到潢川县餐饮监管平台和河南舌尖安全网。
(三)检查验收及补助。对改造后的学校食堂,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査验收合格的,由县政府财政负担,给子以奖代补财政补助,每所学校食堂一次性财政补助1.5万元。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成立潢川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9年7月中旬至8月底)
按照时间节点,优化服务,加强督促指导,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2019年8月底全面完成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9月上旬至9月底)
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按照要求由县财政拨付每个学校1.5万元的工程建设补助。
第四阶段:提高阶段(2019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建议,健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使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成立潢川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宝才(县政府县长级干部、县政府食安委副主任)
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 组 长:蔡金磊(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李 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建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由县政府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万强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喻新峰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肖守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股负责人彭杰同志、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王浩同志、县教育体育局体保站负责人黄志林同志为联络人,具体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日常事务的联络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要站在讲政治、稳经济、重民生的高度,成立组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到人。要全面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到位,教体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改造到位。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改造的指导、监管,确保后厨主要功能区能够改造到位。第三方技术单位负责后厨网络线路和视频监管装置安装、日常运行维护、升级、网络安全等技术问题,设置服务热线,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高质量、高效率运行使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要统筹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心校做好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辖区学校食堂升级改造。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就餐场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大门等显著位置张贴视频监控二维码及网络终端查看方式;要积极与学校沟通,将“互联网+明厨亮灶”政策和要求讲解到位,取得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餐饮从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其工作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加强沟通,着力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目标任务。
(四)加大督导,确保落实。要加大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日常督导机制,实施联合督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
1、潢川县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单位
2、潢川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
附件1
潢川县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
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单位
1、魏岗余店小学
2、桃林中心小学
3、双柳一小
4、双柳三小
5、双柳中学
6、上油岗中学
7、传流店中学
8、弋阳王香铺小学
9、马祖常学校
10、黄岗中心小学
11、来龙中心小学
12、上油岗万岗头小学
13、上油岗中学
14、踅孜胜淮小学
15、老城奶庙小学
16、彭店中学
附件2
潢川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
项目 |
建设指标 |
内 容 |
资格 审查 |
许可管理 |
(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合法有效; (2)无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经营项目; (3)无转让、涂改、出借许可证现象; (4)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
量化分级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B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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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安全 管理 |
组织机构 |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 (2)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制度建设 |
(1)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2)制度按要求悬挂或张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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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
开展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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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
选址 |
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外。 |
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 |
地面干燥、清洁、平整,无裂缝、无积垢、无油渍、不打滑;墙壁光滑无积垢,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的墙裙;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防尘纱窗或安装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可以自动关闭;天花板表面光洁,无霉斑,不脱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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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
排水系统规范,内壁光洁、无餐厨废弃物、无积垢,防护设施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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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虫防鼠 |
加工间及库房设有防虫防鼠设施,无老鼠、蟑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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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物 |
餐厨废弃物容器内外整洁,加盖,实行桶装化、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去向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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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贮存 |
原料库 |
分别设置主、副食仓库和区域,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且区分标识明显,并有机械通风设施。 |
贮存 |
食品与非食品库房或区域分开设置,存放规范;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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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应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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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操作 |
布局 |
加工场所按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等流程合理布局,且各区域标识明显。 |
设施设备 |
冰箱冰柜外表清洁无油污,箱(柜)内无积霜,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规范,不产生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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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扇页、滤网上无灰尘和油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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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面机、绞肉机无残渣、发霉,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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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台、工作台面、橱柜、锅具干净整洁,无积垢、无污物、无食物残渣、无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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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配工用具 |
刀具、菜墩等加工工用具清洁干燥,分色配置,标识明显。推荐:动物性食品原料切配工用具采用红色标识;水产品原料切配工用具采用蓝色标识;植物性食品原料切配工用具采用绿色标识;熟食切配工用具采用白色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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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用具 |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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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布干净整洁,无污垢、无异味,按区域分色配置,标识明显。推荐:粗加工间使用棕色抹布;烹饪间使用蓝色抹布;面点间使用白色抹布,专间使用红色抹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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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 |
按规范进行留样,做好留样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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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管理 |
健康管理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参加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建立有健康档案。 |
每日开展晨检,无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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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卫生 |
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不外漏,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不穿工作服进出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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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消毒 |
按规定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工作前、方便后、进入特定区域(如专间、专用操作场所)时应彻底洗手消毒,保持双手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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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清洗 消毒 |
清洗、消毒和保洁 |
清洗消毒岗位人员熟知餐饮具清洗、消毒程序,掌握物理消毒、化学消毒方法和要求。 |
具有足够数量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标识醒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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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自然滤干或烘干,达到光、洁、涩、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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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足够数量的、结构密闭的保洁设施,标识醒目,设施内洁净无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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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明厨 亮灶 |
摄像机 数 量 |
专间(含备餐间、分装间等)、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间、面点制作间、餐用具清洗消毒间实时视频均能分别上传。 |
摄像机技术参数 |
视频信息采集设备选用不低于200W像素、1080P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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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位置 |
视频信息采集设备安装在适宜位置,保证视频信息采集范围及设备不易被油烟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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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络 |
带宽、路由器或交换机满足需要,确保实时视频信息清晰、流畅在展示端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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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 |
在食堂就餐大厅安装大屏幕显示器,实时显示后厨加工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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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 |
用于视频技术的电源线、信号线接入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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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明确有互联网+明厨亮灶专(兼)职管理维护人员,制定有管理维护岗位职责及奖惩措施并有落实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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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
建立并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相关制度(视频技术运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制度、视频技术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制度、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检查评估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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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 |
除不可抗拒外力作用外,不得出现不在线现象;设备故障导致不能在线,应于24小时内修缮完毕,同时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