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县“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潢川县“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度“中国好粮油”之示范县及“省级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粮文〔2018〕192号)精神,潢川县组织进行了 “好粮油”示范县申报工作。经过上级评审,潢川县被评为“好粮油”示范县(一类)。为了鼓励、扶持示范县粮油企业的发展,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度“中国好粮油”示范县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8〕140号),省财政下拨专项资金1700万元用于潢川县“好粮油”示范县补助。为了“好粮油”示范县工作更加扎实、健康的开展下去,根据潢川县实际,现制定“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真正做到粮食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协调、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在确保粮食数量的前提下,促进广大种粮农民和粮食企业生产优质粮油产品,在优质优价中增加收入,力争到2020年全县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农民种植粮食收益提高20%以上,粮食产业经济实现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及个性化需求,更好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发展目标
2018年,潢川县已成功的申报了“好粮油”示范县。在此基础上,我县将在粮食流通领域更加全面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力争用3-5年时间,把潢川县建设成为国家级“好粮油”示范县。为此今后将着重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政策导向作用,培育优质粮食产品及品牌,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使我县优质粮食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优质粮食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面积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农民种植粮食的收益得到明显提升。
(二)示范成效要有明显提高。按照“中国好粮油”示范县的要求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构建“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各类主体融合协同发展。二是推进建立“优质优价”粮食产业体系,增加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做优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和促进粮油向精深加工转化。三是大力促进产业集聚,吸收、招纳优势粮食企业入驻潢川产业集聚区,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四是积极宣传我县粮食产业优势,借助全国稻米战略联盟的技术优势和“中国优质糯米之乡”区域粮食品质优势,打造潢川的知名品牌。五是推进粮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积极引进吸收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淘汰落后设备、技术,按照(潢政〔2017〕3号)文件精神,对于潢川县区域积极引进应用新技术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给与奖补,进一步激发粮食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动力,促进粮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六是加强对粮食产业的规划指导,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积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
(三)积极培育创建省级“好粮油”示范企业。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严格要求各粮油企业主体,苦练内功,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努力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用3-5年时间使我县省级示范企业达到5个,并逐步发展壮大。示范企业具体要求是:一是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 产品有销售渠道。二是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企业的总资产收益率应高于现行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四是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是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的。五是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违法经营事件及安全事故。六是以基地建设促进优质粮油发展,总体规划可行,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申报资金符合支持方向,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积极推进粮油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增加安全绿色、优质营养的放心粮油产品供给,增加个性化特色产品和中高端产品供给,利用各乡镇、社区粮食企业设施、门面资源,依托军供、超市,建设放心粮油网点,扩大放心粮油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放心粮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放心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二)大力发展地域品牌。充分利用我县粮油生产优势,大力发展有机和无公害米、面、油产品,加大对糯米粉、潢川贡面等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及品牌打造力度;支持优质粮食生产企业更新加工设备,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加快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鼓励“基地生产+订单收购”的营销模式,增加优质粮源,实行优质优价,做到农民种植、企业加工生产双赢,消费群众受益。
(三)积极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产业模式。鼓励种植、加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地+加工企业”和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相融合等多种形式的产业模式,坚持农旅融合、文旅互动,开展多种农事体验活动,丰富文化内涵,推进优质粮食产区变景区,田园变乐园。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
(四)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我县“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真正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遴选出来,助力我县“好粮油”产业的发展,使潢川这个示范县在中原大地乃至全国更加辉煌灿烂多彩。
(五)建设粮油线上线下交易平台。依托国家级“中国好粮油网”线上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扩大粮食销售规模。鼓励企业建设粮食产品线下交易平台,在超市、便利店、粮油副食店等设立“好粮油”产品专柜,在居民社区设立粮油销售店等,在销售区设立销售办事处或委托销售,真正使我县“好粮油”产品走出潢川,走遍全国,跨向世界。
(六)积极做好“好粮油”产品宣传推介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粮食政策法规宣传,通过“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竖立广告牌、制作墙报等,形成立体化、全方位、持续性的宣传格局。通过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制作宣传材料,利用有效宣传渠道,普及粮食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好粮油”企业和“好粮油”产品,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增加消费者的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保障驻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救灾、优抚用粮时,优先用“好粮油”示范企业的粮油产品,提高社会各界对“好粮油”产品的关注度和认可度。
四、一期建设内容
(一)资金来源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省级财政拨款我县“好粮油”示范县补助资金1700万元,用于扶持补助相关企业项目。县财政按10%的比例配套170万元,同步用于项目建设单位。
(二)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度“中国好粮油”之示范县及“省级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示范县专项资金由政府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用于优质粮油调查统计、品质测评,优质粮油宣传、销售渠道及公共品牌创建,优质粮油检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产后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和支持示范企业发展等。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示范作用,引导粮油企业在“好粮油”工作上狠下功夫,对于所支持的粮油企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粮油企业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对优质粮油原料进行市场化收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补助;
2.粮油企业为扩大优质粮油产品生产而开展的技术改造、生产或检化验设备的购置、研发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补助,优质粮油产品研发及科技创新奖励;
3.粮油企业建设“好(放心)粮油(主食)配送中心”补助;
4.粮油企业建设“好(放心)粮油(主食)便民店(超市)”补助;
5.粮油企业开展优质粮油宣传补助;
6.粮油企业建设优质原粮基地补助。
(三)补助扶持项目
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规定,一期补助扶持项目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扶持资金 |
备注 |
1 |
友利粮业 |
年产6万吨小麦粉 技改项目 |
总投资3200万 |
750万元 |
县级示范企业 |
2 |
黄国粮业 |
糯米粉生产线 技改项目 |
总投资520万 |
200万元 |
|
3 |
豫川粮业 公司 |
200吨大米生产线 项目 |
总投资826万 |
200万元 |
|
4 |
华英锦绣 粮业 |
订单农业基地建设 及大米精深加工项目 |
总投资880万 |
200万元 |
|
5 |
第二粮贸 公司 |
12000吨光州特色 食品生产配送项目 |
总投资500万 |
100万元 |
|
6 |
旺鑫食品 公司 |
2000吨机制贡面 加工项目 |
总投资320万 |
100万元 |
|
7 |
县粮食局 |
中国优质糯米之乡 宣传推介项目 |
|
100万元 |
|
8 |
富兴粮业 |
优质糯稻基地建设及大米精深加工项目 |
总投资160万 |
50万元 |
|
|
|
|
合计 6406万 |
合计 1700万 |
|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潢川县好粮油“示范县”这个荣誉称号来之不易,是潢川县粮食企业奋勇拼搏、勤恳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上级部门对潢川县粮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潢川县今后粮食工作的鞭策。此次扶持相关项目建设,是惠民利民的好事,是不忘初心为民谋福祉的具体行动。为保证把好事办好,必须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对“好粮油”工作要高度负责,切切实实把示范项目建设好,从而达到粮食优质品率提高30%,农民收益提高20%的目标。
(二)强化监督考核。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项目建设工作制定出操作性强、量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指标。实行项目责任制,分解任务指标,建立项目监管机制,督查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加强“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监管的通知》(豫财贸〔2018〕10号)规定,项目建设主体要设立专账管理,单独核算财务收支。财政、粮食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粮食部门是项目的主管部门,负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统筹规划,规范运行。粮食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为民谋福利的工作,更是各项目建设单位今后生存发展的基础,因此,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并送财政部门备案,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落实,确保项目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财政资金的要规范操作,做好相关手续的报批和招投标工作。对项目建设主体骗取、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开展不好的项目企业,将暂停、核减、收回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