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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成文日期
文        号潢政办 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20-08-20废止时间
关  键  词潢川县 潢川 人民政府 人民 民政 政府 办公室 办公 印发 县县 县长 教育 教学质量 教学 质量 奖励 实施办法 实施 办法 通知
名        称潢政办〔2020〕1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潢政办〔2020〕16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16:48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

       实 施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潢、人才强县战略,实现由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的跨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设立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质量第一、全面发展、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含民办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全县涉教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奖金设置

       第四条 县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教育教学奖励专项资金。

       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设置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教组、其它奖励等奖项,每学年奖励一次。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六条 高中阶段预设奖金200万元,按综合奖、优秀奖、名校奖、招飞奖、学科奖、激励奖、优秀班级奖分别进行奖励。

       第七条 初中阶段预设奖金140万元,按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奖、进步奖、贡献奖分别进行奖励。

       第八条 小学阶段预设奖金100万元,按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奖、进步奖和贡献奖分别进行奖励。

       第九条 职业教育阶段预设奖金40万元,按职业教育招生、职教对口高考、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分别进行奖励。

       第十条 其它奖励预设奖金20万元,按学前教育突出贡献奖、名校、名师、名班主任奖分别进行奖励。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十一条 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潢川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教育体育局、人社局、纪委监委、财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在实施工作中坚持原则,如有弄虚作假查实的,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单位的奖励资格。

       第十三条 以上所有奖项奖金分别奖励给一线教师、班主任、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具体分配方案由各校具体制订并报教体局备案。

       第十四条 学校集体项目奖金的分配方案需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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