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潢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潢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指导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基本情况
我县自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2019年底累计投入中央及地方建设资金约4.5亿元,共建成集中供水水厂61处,铺设供水主支管网5213公里,集中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64.07万人,集中供水率91.5%,自来水普及率84.5%。全县共18个乡镇(场)250个行政村4680个村民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达到全覆盖的行政村169个,村民组共3232个(其中贫困村83个,村民组1610个);部分覆盖的行政村75个,村民组1362个;未覆盖的行政村6个,村民组共86个。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切实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安全供水管理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充足,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测与管理,防止因自然灾害和人为等原因造成季节性缺水、水质污染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正确实施,保障全县的生活生产稳定,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场行政一把手为所在地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的第一责任人,并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农村居民有充足干净的饮用水。
县发改委负责下达发生突发事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修复、重建计划;县财政局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资金、修复、重建资金的保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及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县卫健委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乡镇、行政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饮用水水质监测;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负责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同时依法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县水利局负责供水工程修复、重建项目技术指导。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机电设施、供水管网遭到破坏;
4.因人为原因破坏供水设施、严重污染供水水源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5.其他原因。
五、预防监测与预警
(一)预防监测
各乡镇(场)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管,针对辖区内每个供水工程实际情况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各乡镇(场)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分析结果。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上报县政府。I级预警、II级预警由县政府统一发布;III级预警由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研判后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IV级预警由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研判后,由受灾地乡镇(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乡镇(场)要第一时间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应急预案先进行处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I、II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案。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I级、II级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参加,同时邀请市相关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进行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发生事件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把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做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第一时间安排好群众生活,保障社会稳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派工作组前往一线,督促指导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同时调动相关职能部门临近调水或应急送水。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资金,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县应急管理局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协助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及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县卫健委负责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乡镇、行政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饮用水水质监测;县环保局负责负责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同时依法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县发改委负责下达后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恢复计划下达;县水利局负责供水工程恢复项目技术指导工作。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三)III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5千人以上1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预案。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I级、II级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参加,听取乡镇汇报具体情况后进行会商,宣布进入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发生事件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派工作组前往一线,督促指导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资金,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县应急管理局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协助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及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县卫健委负责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乡镇、行政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饮用水水质监测;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同时依法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县发改委负责下达后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恢复计划下达;县水利局负责供水工程恢复项目技术指导工作。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四)IV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千人以上5千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下派工作组前往事件发生乡镇(场),督促指导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乡镇(场)要立即启动安全饮水应急预案,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资金,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县应急管理局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协助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及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县卫健委负责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乡镇、行政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饮用水水质监测;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同时依法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县发改委负责下达后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恢复计划下达;县水利局负责供水工程恢复项目技术指导工作。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全县各乡镇(场)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严格按照此预案的要求,规范各方面的操作规程,确保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