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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9 23:06 信息来源: 【字体:   分享到:

 

决定 案件 处罚 处罚 处罚 行政相对 行政相对 法定代表 处罚 处罚 处罚  
文书号 名称 类别 事由 依据 人名称 人代码 人姓名 结果 机关 日期  
1 潢税 罚[2020] 13 潢川县八仟客饭店-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潢川县八仟客饭店 92411526MA47EE1NX1 易恩文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9/16 0:00  
2 潢税 罚[2020] 6 潢川县诚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发票违法   2019年6-8月间,你单位将领用的出租车定额发票转借给社会出租车个人并将141份定额发票在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单位账务上列支。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之规定 潢川县诚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9141152673553779XL 李生海 对你单位将税务发票转借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处10000元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 2020/8/21 0:00  
3 潢税 罚[2020] 11 潢川县新春养殖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潢川县新春养殖场 92411526MA45Q3519W 王冰冰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9/15 0:00  
4 潢税 罚[2020] 20 违反税收管理-违反税收管理   2020-01-01 至2020-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景怡苗圃场 92411526MA44TW1E4M 郭正兵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1/17 0:00  
5 潢税 罚[2020] 19 潢川县卜塔集镇宏扬苗圃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卜塔集镇宏扬苗圃场 92411526MA4165XQ46 王成江 罚款5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0/21 0:00  
6 潢税 罚[2020] 16 潢川县卜集镇富民苗圃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卜集镇富民苗圃场 92411526MA416G6U59 丁德才 罚款300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0/16 0:00  
7 潢税 罚[2020] 21 违反税收管理-违反税收管理   2020-01-01 至2020-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荟景苗圃场 4.11526E+19 冯智勇 罚款3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1/24 0:00  
8 潢税 罚[2020] 7 违反税收管理-违反税收管理   2017-07-01 至2017-09-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07-01 至2017-09-30 增值税(通用设备)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河南安芝菱电梯有限公司 91411526MA3XFA1N6A 李进国 处1800元行为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春申税务分局 2020/9/3 0:00  
9 潢税 罚[2020] 14 潢川县志耀小吃店-其他违法   逾期未申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九十一条 潢川县志耀小吃店 92411526MA451M0X4X 刘志耀 1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谈店税务分局 2020/9/21 0:00  
10 潢税 罚[2020] 12 潢川县保全水产养殖家庭农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潢川县保全水产养殖家庭农场 92411526MA46LGF11E 唐保全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9/16 0:00  
决定 案件 处罚 处罚 处罚 行政相对 行政相对 法定代表 处罚 处罚 处罚
文书号 名称 类别 事由 依据 人名称 人代码 人姓名 结果 机关 日期
1 潢税 罚[2020] 10 潢川县文昌酒店-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潢川县文昌酒店 92411526MA4673BM69 赵红星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9/15 0:00
2 潢税 罚[2020] 8 潢川县其友苗圃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潢川县其友苗圃场 92411526MA4722UT5T 曹其友 罚款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9/4 0:00
3 潢税 罚[2020] 15 潢川县卜塔集镇红花苗圃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卜塔集镇红花苗圃场 4.13024E+19 吴传俊 罚款15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0/13 0:00
4 潢税 罚[2020] 4 潢川县益民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发票违法   2019年6-8月间,你单位将领用的出租车定额发票转借给社会出租车个人XXX并将39份定额发票在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单位账务上列支(依据河南省潢川县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潢审移【2020】1号反馈的意见及益民公司上报的“情况说明”)。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之规定 潢川县益民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9.14115E+17 白冰 对你单位将税务发票转借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处10000.00元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 2020/8/13 0:00
5 潢税 罚[2020] 17 潢川县恩河苗圃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恩河苗圃场 92411526MA45D4JF4P 胡恩河 罚款5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0/19 0:00
6 潢税 罚[2020] 18 潢川县士发苗圃场-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潢川县士发苗圃场 92411526MA45E0LM9K 彭士发 罚款5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付店税务分局 2020/10/21 0:00
7 潢税 罚[2020] 5 转借发票-转借发票   2019年6-8月间,你单位将领用的出租车定额发票转借给社会出租车个人XXX并将22份定额发票在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单位账务上列支(依据河南省潢川县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潢审移【2020】1号反馈的意见及平安公司上报的“情况说明”)。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之规定 潢川县平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1411526706756598M 白冰 对你单位将税务发票转借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处10050.00元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 2020/8/1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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