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豫 1526环听公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潢川县文中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规定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时
二、听证地点: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三环路1号)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
四、听证内容:潢川县文中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规定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违法行为被信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案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9日前到本机关办理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毛毛
电 话:0376——3918758
地 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304室(三环路1号)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