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312线崔井段路域巡查发现,一路边村民正在擅自拆除公路波形安全护栏,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经询问为村民在自己田地打井,进出不便而擅自拆除,随后执法人员向村民讲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擅自拆除公路安全附属设施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村民认识到自己错误,表示马上恢复原状。
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村民将拆掉的安全护栏恢复了原状,按照“首违免罚”制度,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的处理。
下一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持续开展执法巡查,加大路域环境整治,依法严查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