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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潢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12-17 17:00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分享到: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不断打牢夯实兜底保障“主阵地”。

  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

  2024年7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280元提高到5652元,月补差标准由每人220元提高到每人232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560元提高到7680元,月补差标准由每人315元提高到319元;农村特困标准由每人每年686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356元,月补差标准由每人572元提高到每人613元;城市特困标准由每人每年982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984元,月补差标准由每人819元提高到每人832元;2022年12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60元每人提高到75元每人。

  (二)加强保障对象动态管理

  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对低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录入系统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核查其家庭不动产、养老、医保、个体工商户等信息,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乡镇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户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期满后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保障对象,可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按季核查。

  (三)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工作

  1.低保工作。牢牢把住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做到应保尽保。全县有89万多人口,目前城市低保有3115人,发放金额 1210万元。农村低保有33359人,发放金额9950.4万元。执行标准是城市每人每月319元,农村人均每月232元。至今年12月共新增低保1505人,取消2742人。

  2.特困供养工作。不断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落实特困供养标准,做到应养尽养。截至目前农村特困4548人,其中分散供养有4303人,集中供养有245人,发放金额3700.6万元,执行标准是每人每月613元;城市特困有143人,发放金额141.2万元 ,执行标准是每人每月832元。至今年12月共新增特困206人,取消251人。我县城乡特困人员共有全护理359人,半自理408人,全自理3924人,共拨付资金1454.4万元。

  3.社会福利工作。我县共有残疾人23854人,其中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1879人,享受护理补贴有11975人,执行标准是每人每月75元,发放金额2139.3万元。

  4.临时救助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拨乡镇备用金142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计临时救助1882人,拨付救助资金155.55万元;其中县级直接救助375人,发放救助资金74.2万元;乡镇救助1507人,发放救助资金81.35万元。春节期间我单位采购棉被130床,食用油220桶,发放慰问金6万元,用于县领导走访慰问全县脱贫户、监测户、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四)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

  加强低收入人口帮扶。一是落实低收入人口监测系统,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录入低收入人口范围。全县监测户中不是低保特困的全部纳入低收入系统,全县医疗自费费用较高不符合低保特困的全部纳入低收入系统。截至目前全县共纳入14899人。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月将已认定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医保、住建、教育、巩固办等部门互通共享,及时给予困难对象提供相应政策救助。

  (五)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时效性

  2022年制定《潢川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简化流程,提高救助时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不足。由于政府预算有限,社会救助资金往往不足以满足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群。这导致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效果受到限制。

  (二)领取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申报低保特困时,家庭困难符合条件,条件好转时,不及时申报取消。

  (三)家庭收入无法核算。

  (四)乡村动态管理没有严格落实,入户核查不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各项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困难群众提供全面及时服务,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人”。

  (二)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

  潢川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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