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民意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潢川县县乡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草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7:19 信息来源:县发改委 【字体:   分享到:

  为持续深化贯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专项行动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正规有序的殡葬服务环境,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豫民文〔2024〕1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信民文〔2024〕38号)和《潢川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潢政办〔2024〕2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经县发改委审价委员会集体研究,现拟定我县县乡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试行收费标准,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方式

  我县县乡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设置最高收费限额。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鼓励公益性公墓免费提供给群众使用,确需收费的墓地管理单位可在最高收费限额内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进行收取。鉴于目前县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尚未全部建成完工,暂时通过价格调查制定试行收费标准。为便于操作和管理,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执行统一收费标准。

关于公开征求《潢川县县乡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草案》的公告

  二、费用构成及管理要求

  1.公墓墓位价格包含(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不含墓碑、墓碑刻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公墓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二十年的维护管理费,且该费用应专款专用,仅限于公墓的日常管理、养护及绿化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3.公墓墓位使用合同期满后,若群众申请继续使用,可继续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

  三、惠民殡葬政策落实

  以下群体可享受墓位费和维护管理费免收政策:

  1.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特困群众;

  2.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

  3.烈士;

  4.见义勇为牺牲人员;

  5.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

  6.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四、财务管理与价格公示

  公墓管理单位需建立健全墓穴用地登记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确保收费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执行时间及其他事项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若上级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照新规定进行调整执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调整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7日—4月3日

  联系电话:0376—3931656

  电子邮箱:hcfgwsf@163.com

  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