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参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砂石处置方案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潢川县水利局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潢川县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砂石处置方案》,经潢川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信阳市水利局审查通过。现将处置方案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疏浚范围及砂石可利用量
本方案涉及砂石处置的范围,白露河干流(桩号:
80+685~82+375 段、83+359~85+690 段、88+775~89+934 段、91+358~ 91+458 段、93+944~94+134 段、94+874~95+451 段)共6047米。
本次只对上述6段河道清淤疏浚产生的 48.3 万m³弃土进行处置,经处置后可回收利用砂石资源量44.7万m³,其中砾石4.36万m³,河砂40.34万m³。
白露河潢川县与商城县交界河段暂不处置。
二、河道清淤疏浚方式
本次白露河河道清淤疏浚土方疏挖采用挖掘机开挖,配自卸汽车运输至储砂场。
三、许可实施砂石处置企业
潢川县光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砂石处置现场监督管理
现场监管单位:潢川县河砂办
现场监管人员:潢川县河砂办白露河中队
受理举报单位:潢川县水利局
举报电话:0376-3011016
潢川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