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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30 08:46 信息来源: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潢川县辉宏洗涤厂新型环保洗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4月30日—5月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0376-39183338(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通讯地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3楼301室(邮编:465150)

2025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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