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5年4月21日,上级下达潢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2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00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34万元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0万元
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922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潢川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充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我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支持脱贫县有效衔接目标,聚集政策合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二是坚持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论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批”的原则。
三是坚持项目先急后缓、积极稳妥、精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不摘”的基本要求,将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到项目主管部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举报电话:0376-3185099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376-5511016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0376-3901166
国家乡村振兴举报电话: 12317
公示单位:潢川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