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2025年2月28日至3月9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建设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一期家政服务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骏达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3月24日开展评价考核。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建设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三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3月24日开展评价考核。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建设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六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4月7日开展评价考核。
经过筛查、检查及评价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96人,其中脱贫劳动力5人。现拟拨付至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96名学员培训补贴11.52万元(补贴标准:1200元/人)。拨付至信阳骏达职业培训学校评价补贴0.56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拨付至信阳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评价补贴1.36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
拨付5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8天生活费补贴0.12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以上补贴共计13.56万元。
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
0376-3005682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
附件1:潢川县2025年第一期家政服务员初级培训班、第三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第六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潢川县2025年第一期家政服务员初级培训班、第三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第六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