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2025年2月25日至3月6日,潢川县妇联委托潢川县美宜家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宁西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一期养老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固始县幸福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于2025年3月21日和4月16日开展评价考核。2025年3月1日至3月10日,潢川县妇联委托潢川县美宜家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宁西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二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3月19日和4月11日开展评价考核。2025年3月15日至3月22日,潢川县司法局委托潢川县美宜家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宁西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二期中式面点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商城县兴业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3月26日和4月14日开展评价考核。2025年3月20日至3月27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潢川县美宜家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宁西路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五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3月31日开展评价考核。
经过筛查、检查及评价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14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4人。现拟拨付至潢川县美宜家职业培训学校41名学员培训补贴5.412万元(补贴标准:1320元/人),99名学员培训补贴11.88万元(补贴标准:1200元/人)。拨付至固始县幸福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价补贴0.82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拨付至信阳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评价补贴1.2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拨付至商城县兴业职业培训学校评价补贴0.78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
拨付5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9天生活费补贴0.135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拨付9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8天生活费补贴0.216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
以上补贴共计20.443万元。
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
0376-3005682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
附件1:潢川县2025年第一期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班、第二期中式面点师初级培训班、第二期和第五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潢川县2025年第一期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班、第二期中式面点师初级培训班、第二期和第五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