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查“校园餐”、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食用植物油相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饮食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违法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重点
(一)“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项
1.无证经营或超范围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材料;
3.使用过期原辅料加工食品或销售过期食品;
4.加工销售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异常食品;
5.生产含致病菌、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食品;
6.违规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7.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及食品接触容器;
8.其他严重危害“校园餐”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肉制品市场整治
1.经营病死禽畜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制品;
2.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
3.非法交易、加工野生动物制品及非食用动物胴体;
4.未按规定核验检疫证明、买卖虚假检疫票据;
5.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如冒充牛羊肉制品);
6.无证生产加工肉制品黑窝点及销售来源不明熟食;
7.其他肉制品相关违法行为。
(三)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1.销售“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
2.仿冒知名品牌、虚假标识等侵权行为;
3.销售变质、掺假、过期或篡改保质期食品;
4.虚假宣传食品功效及营养信息;
5.销售农残超标食用农产品;
6.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制品;
7.其他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四)食用油安全监管
1.以低质油冒充高价油、精炼过期油等掺假行为;
2.违规添加香精色素等添加剂;
3.其他食用油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行为。
二、举报受理原则
1.举报须提供明确对象及实质性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对捏造事实者将依法追责;
3.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三、线索反馈渠道
电话举报:0376—3183986/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举报地址: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