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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下午,潢川县林业局接到弋阳街道群众爱心来电,对方告知在户外发现一只受伤的游隼。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游隼进行了伤势检查及伤口处理,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自然。
游隼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潢川县林业局温馨提醒:发现受伤、迷途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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