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各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统战、意识形态、群团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对应县级组织、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承担农业生产
指导相关工作,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对应县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人防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宣传、网信、乡风文明、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对应县级宣传、网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教体、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市、县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协调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对应县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对应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特色,打造特色产业发展布局,突出产业发展重点,为本乡镇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文化和旅游业、特色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发展提供全过程服务,引导乡镇产业特色化、集聚化、融合化发展。对应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
三、单位基本信息
联系方式:0376-5766995
办公地址:潢川县踅孜镇政府街北8号
单位负责人:晏政
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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