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报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拟订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的表彰奖励。
(十)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贯彻落实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县内外体育竞赛。
(十六)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七)负责教体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十八)负责推进教体系统执法监管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督办查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高中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就业服务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属中、小学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有关教育体育基建投资。
(四)财务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和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有关教育经费;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预算单位预算、决算;指导教育系统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法制股。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制订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核定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拟定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指导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学校体育、艺术、劳动、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竞赛、交流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学生体育考试工作;组织参加省、市运动会,承办全县中小学运动会工作;指导协调学生军训、教育体育系统双拥工作;配合做好征兵工作;负责落实“双减”校内部分、五项管理、课后延时服务、集团化办学、研学等工作;负责全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共青团、少先队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执法监管工作;综合协调、督查全县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六)教育股。指导全县教师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负责特岗教师的计划申报招聘及管理工作。
(七)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检查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本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配合上级党委、纪委对应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做好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指导督学责任区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中共潢川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协助教体局主要领导处理教育系统文字材料,制定并完善教育宣传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监控涉及到潢川教育工作方面的舆情,及时研判并报送局党组;负责学校报送信息的审稿及转发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员的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九)机关党委。贯彻落实教体局党组对教体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的决定、指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参与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开好党员干部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党组管理各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教体系统各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基层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基层单位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基层单位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行政审批室股。负责承担本系统内的行政审批政务事项等相关工作,落实政务服务“放管服”、“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筹推进教体系统营商环境工作。
(十一)民办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负责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重点负责对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包括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成人中高等函授教育、乡镇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教育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制定全县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审批及颁证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十二)潢川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全县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潢川县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和教研工作长、短期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目标和实施办法。负责教研机构和学校的业务指导并参与考核评估。负责教师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评价工作,培养选拔中青年骨干教师。负责全县教学质量评估、各类考试、学科竞赛的命题,教育内部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负责全县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城镇服务就业培训;组织实施成人中等、高等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县域内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
(十四)潢川县教育发展中心。负责摄制播出教育教学类节目,搭建本地教育资源平台,实现远程电化教育;负责网络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电化教育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电化教育、实验室建设升级、电教设备装备、语音室装备及多媒体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认定评估;负责设备检测、人员培训、器材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技术加试和成绩认定工作。
(十五)潢川县体育卫生服务中心(潢川县业余体校)。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各类学生运动会和体育达标测试,督促学校开展健康课及两课一操训练;负责校园配套设施的卫生督导工作,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学生的体检及常见病、流行病等的防治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单位的体育工作,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体育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体育市场、体育产业的开发、利用;组织参加省、市体育竞赛,举办全县综合性竞赛,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规章制度和计划;举办各类体育培训班,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日常工作;研究、指导业余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指导全县各体育协会和体育辅导站点的体育活动开展,负责全县体育团体和民间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训练体育苗子,选拔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后备人才,开展体育宣传,发展体育教育,培养体育人才。
(十六)潢川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及其它社会资助项目,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保障任务。负责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十七)潢川开放大学。负责电大的招生和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按规定的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组织结业考试,指导毕业生撰写论文和答辩,办理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376-3931101
办公地址:潢川县跃进东路332号
单位负责人:胡波
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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