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2026年3月24日至3月31日,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建设路定城日间照料中心举办潢川县2026年第一期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于2026年4月1日开展评价考核。经过筛查、检查及评价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3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人。现拟拨付至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38名学员培训补贴4.56万元(补贴标准:1200元/人),拨付至信阳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评价补贴0.76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同时拨付3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8天生活费补贴0.072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共计5.392万元。
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
0376-3005682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
附件1:潢川县2026年第一期互联网营销师初级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潢川县2026年第一期互联网营销师初级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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