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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2016年8月至2017年底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09:44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字体:   分享到:

潢川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5号)

潢川县2016年8月至2017年底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和《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18]77号)的要求,潢川县审计局自2018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对潢川县2016年8月至2017年底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综合治税开展情况

       (一)综合治税工作制度保障情况

       2016年8月以来,潢川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先后出台了《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中共潢川县委办公室、潢川县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依法综合治税的十条意见的通知》、《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2017年税收共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共享涉税信息的通知》、《潢川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共享涉税信息的通知》等综合治税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治税执法工作机制。

       (二)涉税信息归集情况

       财税、地税、国税、住建、房产等相关单位按照综合治税要求,积极归集上报相关涉税数据,截至2018年5月,潢川县已有房管等8家单位通过人工手段上报涉税信息,合力推进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三)涉税信息的利用情况

       潢川县根据共享涉税信息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国税局查漏补征收入6033.82万元,地税局查漏补征收入653.1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涉税信息归集和共享不够充分。截至2018年5月,潢川县仅有房管等8家单位通过人工手段上报涉税信息。

       (二)综合治税相关协调机制未完全充分发挥作用。截至2018年5月,潢川县有2个房地产项目未及时缴纳税款。因相关职能部门认为其属“三违”案件不受理,造成案件无法移交,税款无法追缴。

       (三)没有制定具体的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截至2018年5月,潢川县未出台具体的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潢川县审计局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管理力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潢川县人民政府采取进一步加强督导、实行税源网格化管理、出台具体奖惩办法等措施,积极加强综合治税管理,问题已全部整改。

        

潢川县审计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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