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8号)
潢川县卜塔集镇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潢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9月7至28日,对潢川县卜塔集镇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卜塔集镇地处县城南。辖九村一街,218个村民组,总人口2.9万人,面积2015万亩。行政事业编制(含二级机构)54人(行政机关编制26人,事业编制28人),至2017年12月底,实有财政供给人员54人(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28人)。
(一)卜塔集镇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卜塔集镇财政补助收入10576134.00元。
2017年度,卜塔集镇一般预算支出10576134.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卜塔集镇2017年度财政决算账薄、会计凭证齐全、账账、账证基本相符;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财政决算情况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内控制度的设置基本齐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了向非预算单位单位拨款、招待费管理不规范等亟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决算方面
⒈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2017年度,卜塔集镇零余额户向国税局拨办公经费40000元。
(二)预算执行单位方面
1.超范围发放福利补贴
2017年度,卜塔集镇政府机关列报四人安全生产奖,超范围发放了2人安全生产津贴5280元。
2.招待费管理不规范
2017年度,卜塔集镇政府机关列报“公务接待费”145377元,大部分无公务接待函。
3.接收不合规票据入账
(1)2017年度,卜塔集镇政府机关列支吴楼村“修路工程款”50万元,实际支付到县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收款收据”未见相关支出票据及相关工程合同。
(2)2017年度,卜塔集镇农业中心列报“租车费”3220元,系“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附件无用车经办人签字;列报“加固小潢河入口费用”32366元,系“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验收单验收人签字。
4.未记固定资产帐
2017年度,卜塔集镇政府机关购入电视一台4999元,未入固定资产帐。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责令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安排预算支出;对超范围发放福利补贴问题,已追缴存入财政专户;对接收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未记固定资产帐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补记入帐。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卜塔集镇政付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情况由卜塔集镇政府向社会公告。
潢川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