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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产品种类介绍
发布时间:2020-05-29 16:38 信息来源:县金融办 【字体:   分享到:

       1、涉农棚户区改造建设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纳入国家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城中村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和城市规划范围外的重点镇棚户区改造,以及列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向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政策性贷款。包括:安置房建设、安置房统筹购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补偿、货币补偿。

       2、城乡一体化贷款。包括新型城镇化贷款和农村土地整治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融资需求,而向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贷款。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城镇化建设领域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支撑建设和均等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所产生的开发建设运营、资产购置等资金需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征地拆迁、土地复垦、低效土地高效化利用、土地集约节约化利用、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土地如市等涉及的土地整治和整理;水、电、路、气、热、信息、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商超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区域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治理等城镇环境设施建设;产业、创业园区等产业支撑平台及其涉及的产业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建设;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商业配套、旅游服务、产业支撑建设等;安置房建设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政策引导性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建设;多项建设内容统筹协调推进区域性整体立项的整体城镇化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等基础设施日常运营维护资金需求;城乡一体化涉及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支撑等领域的其他相关建设内容。

       3、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贷款。一是农村土地流转贷款支持范围:从事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融资需求,包括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土地整理与复垦费用和田间道路、灌溉、仓储设施、温室大棚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中心)建设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耕地保护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基础设施和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生态保护和推动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等与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提质增效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运营融资需要。二是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贷款支持范围:从事农村土地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或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购置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支付人工费用、培育养护费用和其它与生产经营等相关的资金需求。

       4、水利建设贷款。农田水利建设、防洪工程建设、水资源

       配置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等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包括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新建灌区,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重点涝区治理,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牧区水利等。

       防洪工程建设。包括江河湖治理,江河湖海堤防建设,蓄滞洪区建设,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山洪沟治理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包括大中型水库重点水源工程,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跨流域和跨区域调水工程,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包括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坡耕地综合整治,严重水土流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水源涵养和保护,农村水环境整治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

       5、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过桥贷款。纳入国家投资计划和地方政府预算投资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包括重大农业节水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河道治理骨干工程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等6个方面。

       6、农村路网建设贷款。主要包括涉农公路、水路、县域城镇道路、道路附属设施等,主要包括连接城市与县域、县域与县域的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县域内通乡通村的乡道和村道。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公路。支持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县道、乡道、村道及所属设施。重点支持乡镇、建制村、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乡村旅游公路、资源开发和通产业园区公路;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油返砂”农村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危桥改造、新建桥梁和渡口改造。普通国道和省道。支持具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特征的国道和省道。重点支持普通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和未贯通路段的新建及改扩建。优先支持交通运输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交通规划中的普通国省道项目。水路和其他交通设施建设。支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城镇道路以及道路附属设施建设等。

       7、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在国土绿化、林业生态保护、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林业生产基地、林业配套设施等方面建设运营的资金需求。主要包括:支持国土绿化行动。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城市建设、乡村绿化示范建设等各类造林绿化。支持林业生态保护。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区位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各类林业生态工程。支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用于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森林康养等开发。支持林业生产基地。用于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生物质能源林、木本油料、林果等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等生产基地。支持林业配套设施。用于满足林业配套的林区道路、电网、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的资金需求。提供林业建设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借款人林业建设过程中采购物资、支付林业生产运营费用等合理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其他林业生态项目。

       8、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保障、村庄环境整治、宜居乡村建设等,具体贷款用途包括: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水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农村危房等农村住房改造;文化站、小学校、卫生所等配套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小型集贸市场、生活超市等配套便民商业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古村镇保护;其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相关内容。

       9、现代农业园区贷款。解决借款人建设运营各类农业农村园区、促进三产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以及其他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资金需求。支持各类农业农村园区建设及运营。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双创园等各类农业农村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支持三产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用于建设运营田园综合体、以园区为载体的一二三产业和城乡资源要素融合发展等。支持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于发展创意农业园、都市农业园、健康养老园、休闲观光园、旅游文化园、飞地经济等各类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其他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各类园区建设及运营。

       10、旅游扶贫贷款。主要用于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运营与保护,包括景区(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以及景区(景点)的经营管理等。旅游资源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类,其中:自然旅游资源包括地文景观(山岳、岩溶、海滨、特殊地质等)、水域风光(河流、湖泊、瀑布等)、生物景观(森林、草原、珍稀动物等)、气候与天象景观等;人文旅游资源包括民族文化及其载体(民俗礼仪、节日庆典、民族工艺等)、城乡风貌(田园风光、古镇村落等)、康养娱乐(文体活动、度假疗养、康复保健等)、历史文物古迹等。

       11、教育扶贫贷款。教育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纳入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授权部门脱贫攻坚规划的教育扶贫项目的政策性贷款。教育扶贫包括基础教育扶贫、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扶贫两大类。其中基础教育扶贫是指支持贫困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校优化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扶贫是指支持以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为导向、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证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更好满足贫困人口对职业技能的需求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为满足精准扶贫目的开展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所需要的流动性资金需求。(二)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校优化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标准化建设;支持以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为导向的职业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的新建、扩建、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12、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贷款主要用于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生态产品供给建设等方面,包括以下方面: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农业、工业、城乡节水节能改造;非常规水资源、雨洪资源及再生水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土壤、农业面源、重金属、港口、码头等污染防治;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黑臭水体整治;重点流域、区域、湖泊、河口等水污染防治和河湖内源治理;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等。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生态安全核心地区生态修复治理;土地、工矿废弃地等国土综合整治;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草原、湖泊、土壤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水源地及沿线生态走廊、库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等。生态产品供给建设: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涉及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符合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相关政策、符合农发行信贷业务支持

       的建设内容。

       13、扶贫过桥贷款。扶贫过桥贷款是指农发行为有稳定还款

       来源的扶贫项目在国家、省或地市级政府财政投资资金到位前,提供过渡性资金安排,以保证项目及时启动和不间断实施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是指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十三五”扶贫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国家、省或地市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有确定、稳定的还款来源,为国家级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提供支持和保障作用的项目。 扶贫过桥贷款遵循“政府主导、专款专用、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原则。

       14、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含安置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补偿。

       15、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贷款。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山区综合开发、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农村生态休闲产业等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中央和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资

       金支持的农业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能力建设。

       1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村路网、电网、水网、信息网、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路网重点支持农村公路、水路,农村公路场站、码头改造和建设等;农村电网重点支持农村户户通工程、农村电气化工程,农村电网的改造、维护、运营和建设等;农村水网重点支持农村饮水工程、水利设施、病危水库除险加固、河流治理等;农村信息网重点支持农村邮政、电信、广播、电视、信息等网络建设;农村能源重点支持水能、风能、热能、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生物质能、煤炭等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农村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绿色能源的发展;农村环境设施重点支持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

       村教育卫生文化设施建设等。

       17、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或购买)以及与易地扶贫搬迁直接相关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居住地的土地复垦及整理,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补偿、临时过渡费用等。

       18、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贷款。专项贷款主要支持地方政府为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搬迁人口)和纳入地方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其他同步搬迁人口(以下简称同步搬迁人口)提供补助资金,严格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和安

       置区配套设施建设。

       19、现代物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重要农产品、农业生

       产资料和农村日用消费品仓储物流设施,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展销中心等产销对接的项目。

       20、健康扶贫贷款。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所明确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贫困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工作等重点任务,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条件,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一)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主要包括开展医疗救治所需的药品、耗材以及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集中诊疗、医疗技术与管理服务等所需流动资金需求。(二)固定资产贷款用途款用途。主要包括建设业务用房、购置医疗设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所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21、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农业科技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直接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资金需要和必需的配套资金需要,按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实施农业科技转化应用的流动资金需要;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实施农业科技转化应用中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农业科技发展优先主题领域的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均属农业科技贷款的范围。重点支持种业、农机、节水灌溉、粮油实用生产技术等领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2、光伏扶贫贷款业务。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23、网络扶贫贷款业务。用于列入政府网络扶贫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的网络覆盖工程、农村电商工程、网络扶智工程、信息服务工程、网络公益工程等所需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24、产业扶贫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农发行向符合条件的借

       款人发放的用于发展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政策性贷款。扶贫带动作用指通过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或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或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合同等途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主要用于解决产业领域借款人新建或改扩建、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或更新等固定资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等具有产业扶贫带动作用的资金需要。

       金融产品咨询人:黄一博 联系方式:1597855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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