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设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一条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单位
五、申报材料:
1.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政务服务大厅城市管理局窗口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日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5日(不含现场审查时间)
八、收费依据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376 — 3957309